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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银行卡团伙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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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7年12月初,广安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与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反洗钱中心在协作过程中发现,武胜县名未成年人办理的银行卡交易异常,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资金流水上亿元,且两张银行卡非本人持有使用。两名未成年人怎么会有如此大的资金流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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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4-12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查,赵某、邓某是该县某中学在校学生。面对民警,两名中学生知道,事情瞒不住了,只能如实交代事情的经过。原来,2017年夏天,赵某、邓某在网上看到买卖“银行卡四件套”的信息后,按照网页上所留的电话号码,主动联系了买方谭某。

    “你们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银行卡、银行卡绑定的手机卡、银行U盾,便可以获得200元的报酬。”听到谭某这样介绍,赵某和邓某动了心。

    随后,赵某、邓某相约来到武胜某银行,分别用各自的身份证办理了开户,又用身份证办理了电话卡,并复印了身份证。按照谭某提供的交易地址,赵某、邓某找到谭某,将“银行卡四件套”交给了谭某,并现场拿到了谭某支付的200元报酬。

    “银行卡用途你们就不用管,肯定不会拿去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当赵某问起他们两人的银行卡用途,谭某作了这样的表态。

    然而,谭某违背了他对两位学生的承诺。

    谭某将赵某、邓某的“银行卡四件套”,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远在老挝的广安籍男子唐某。唐某随后将这两套“银行卡四件套”,以每套4000元的价格,倒卖给境外犯罪团伙,用于赌博、洗钱、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截至案发,赵某、邓某两人的银行卡,在开户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犯罪分子通过这两个账户的资金流水上亿元。

    鉴于涉案金额巨大,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与武胜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同时该案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

    经过民警缜密侦查,一个在全国各地倒卖银行卡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2018年2月,专案组决定开展收网行动,相继在重庆、成都、广安等地将涉案的谭某、黄某、杨某等人抓获,团伙头目唐某在春节期间从老挝回广安过年,也被民警抓获。从该团伙手中,民警扣押“银行卡四件套”600余套、电脑2台、手机12部。

    经审讯得知,2017年以来,长期活动于老挝的犯罪嫌疑人唐某,操纵在国内的谭某、黄某等人,在四川、广西、重庆、上海等省市(自治区),以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价格大量收购“银行卡四件套”,再以每套3000元至4000元的价格销售给境外犯罪团伙。

    据初步统计,以唐某为首的团伙,共计贩卖“银行卡四件套”1000余套,获利上百万元。

    据了解,这些银行卡,在菲律宾、马来西亚、老挝、柬埔寨等国家和地区,被用于诈骗、赌博、洗钱、非法经营等犯罪活动,大量的资金,通过这些银行卡流转。

    目前,唐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卡内存储了很多个人信息,如果贪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一旦出现信用问题,最终都会追溯到核心账户,导致个人信用受损,甚至承担连带责任。此外,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规定,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凡对银行卡、身份证、网盾、手机卡、开户资料等进行买卖,都属于违法违规行为,重则还将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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