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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严惩恶霸,还我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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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15号不小心碰了恶棍的车反光镜,我第一时间就打电话联系赔,有人证,电话记录,按说就大家相安无事了,但这个人就是个十足的恶棍,以前坑,蒙,拐,骗无事不做,曾经在山西犯过案,他想以此来敲诈我,我想这事就过去了,可他竟把我拳脚相加,把我打伤到医院,至今太阳穴疼痛难忍,我也第一时间报了警,涪阳派出所也出了警,到现在凶手仍消摇法外,还扬言你到华西去住我也不怕。现在不是扫里除恶吗?我请求警察严惩打人者,还我正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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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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