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案件清单 |
序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对象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代码) | 案件简要情况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备注 |
1 | 涉“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案 | 全友养殖场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6〕20号 | 该养殖场无环评批复文件,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手续,你养殖场涉嫌“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 | 罚款0.5万元;责令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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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超标排放水污染”案 | 徐家屠宰场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6〕022号 | 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其屠宰废水经沼气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民农业和果蔬灌溉,经监测报告显示其用于农灌的废水达到三级标准,未达到一级标准。你公司系违反“三同时”制度和“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 罚款0.64157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限期治理,停止生产及使用,直至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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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 | 蓬安协合医院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6〕023号 | 该院未办理环评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罚款5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规范医疗废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限期六个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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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 | 蓬安县兴旺中心卫生院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6〕024号 | 该院未办理环评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罚款5万元;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规范医疗废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限期六个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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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 | 蓬安县人民医院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6〕025号 | 该院未办理环评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罚款5万元;责令限期六个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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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及验收制度案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蓬南加油站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6]026号 | 该加油站于2002年1月开工建设,2002年5月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以及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罚款5万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安装油气回收装置;限期六个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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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违反畜禽养殖管理制度 | 四川巨农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1号 | 该公司有环评手续但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仍正常经营。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 | 责令停止生产,报请县人民政府关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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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违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蓬安县金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2号 | 该公司无法提供每月向“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的监测数据的监测报告。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之规定。 |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每月的监测数据及时进行公开和上报,确保公开数据准确有效;2.处罚人民币0.3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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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违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蓬安恒诚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3号 | 该公司无法提供每月向“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察信息公开平台”上报的监测数据的监测报告。你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公开内容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之规定。 | 《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第十六条 | 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每月的监测数据及时进行公开和上报,确保公开数据准确有效;2.处罚人民币0.3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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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蓬安县巨龙卫生院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4号 | 该院于2009年开工建设,2012年6月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未办理环评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罚款5万元;责令规范医疗废物和污染治理设施管理,限期六个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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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违法排污案 | 碧溪协力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5号 | 该养殖合作社位于碧溪河一旁的排污口正在向碧溪河排放未经处理的养殖废水。同时,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养殖场的环评验收未通过,相关手续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1.罚款人民币6万元。2.责令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3.加快新设备的安装调试和老设备的更换维修,做到养殖废水废弃物处理及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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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涉嫌违反“环评制度”及“三同时”制度 | 南充健民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6号 | 该公司于2016年6月开始新建一条待宰线,2016年9月底完工,2016年10月15日投入使用,经你公司所提供的建房承包合同显示该项目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总投资约240万元,未办理环评手续。所有建设项目未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即投入生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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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和水污染防治法 | 蓬安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7号 | 该公司有环评手续但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今年1月28日至2月2日总磷出口在线数据日均值分别为1.39mg/L、1.49mg/L、1.77mg/L、1.90mg/L、1.69mg/L、1.71mg/L以及2月13日氨氮出口在线数据日均值为22.7mg/L,均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排放标准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 | 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12.552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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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徐家超龙养殖场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8号 | 该养殖场于2015年开工建设,2016年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收手续。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条例》第三十九条 | 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处罚人民币0.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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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案 | 蓬安县顺利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09号 | 合作社存在有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系违反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案。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条例 》第三十八条及第三 十九条 | 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并处罚款0.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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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蓬安妇幼保健院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11号 | 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蓬安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系违反三同时制度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
17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徐家加油站 | 蓬环罚字〔2017〕012号 | 我局执法人员在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徐家加油站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系违反三同时制度案。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责令改正其违法行为,限期六个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 | |
18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南充兴宏鞋业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13号 | 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南充兴宏鞋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系违反三同时制度案。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2、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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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罗家中心卫生院 | 川环法蓬环罚字
〔2017〕014号 | 2017年3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
行双随机任务时发现你卫生院未办理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手续,仍正常运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 1.处罚款人民币
5万元,2.限该卫生院6个月内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
20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城北加油站 | 川环法蓬环罚字
〔2017〕015号 | 2017年3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执
行双随机任务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城北加油站进行巡察,发现该加油站未办理环境保护验收相关手续。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处罚款人民币
0.5万元,限加
油站6个月内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
21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蓬安县自来水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
〔2017〕016号 | 2017年3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
蓬安县自来水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有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你单位系违反三同时制度案。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责令改正违法行
为,限期6个月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 | |
22 | 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 海权生猪养殖专业
合作社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17号 | 该养殖场于2014年9月开工建设,2015年4月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未办理环评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收手续。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条例 》第三十八条及第三十九条 | 立即改正环境违
法行为,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 |
23 | 涉嫌违法排放养殖废水和
“未验先投” | 顺昌农民专业合作社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18号 | 该养殖场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
2015年12月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收手续,纳污管破裂造成养殖废水排入场外一小河沟。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条例 》第三十九条及四十一条 | 立即改正环境违
法行为,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 |
24 | 涉嫌违法排放养殖废水和
“未验先投” | 兴旺生猪养殖场 | 川环法蓬环罚字〔2017〕019号 | 该养殖场于2009年9月开工建设,2015
年9月从锦屏何兆军手中购得并开始投运,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收手续,养殖废水通过沟渠排入场外小河沟。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条例 》第三十九条及四十一条 | 立即改正环境违
法行为,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 |
25 | 涉嫌“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案 | 银汉镇鸿运家庭
农场 | 川环法蓬环罚字
〔2017〕020号 | 养殖场于2015年12月开工建设,2016年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未办理环评及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收手续。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
条例 》第三十八条及第三十九条 | 立即改正环境违
法行为,停止生产,直至验收合格。 | |
26 | 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案 | 南充健民肉类加工
有限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
〔2017〕021号 | 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好氧池活性污
泥不够,排污口设置不规范、污泥压滤机液压系统和线路于2017年2月损坏,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对公司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全面改造和设备更换,但该公司未向我局做出相关报批及报备,该公司系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条 | 责令该公司在
2017年7月底限
期完成治污设施升级改造及排污口规范建设;并处罚款罚款4.422163万元。 | |
27 | 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 | 四川嘉宝汽车有限
责任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
〔2017〕023号 | 2017年5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正在焚烧垃圾。该公司位于工业园区,地理位置极其敏感,对周边环境造成了影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
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 责令改正违法行
为,罚款人民币1万元。 | |
28 | 涉嫌违反“三同时”制度 | 南充兆庆机械制造有
限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
〔2016〕027号 | 该公司于2008年1月开工建设,2008
年9月建成投运,目前处于正常经营中,未办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手续。该公司系违反“三同时”制度案。 |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责令改正违法行
为,罚款人民币5万元。 | |
29 | 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案 | 蓬安相如旅游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 | 川环法蓬环罚字
〔2017〕035号 | 2017年7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
蓬安相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建 “蓬安县锦屏漫滩湿地公园” 项目时,未办理环评手续。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 | 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
境影响评价法 》三十一条及新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三十一条。 | 责令公司停止建设并处罚款49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