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是冤,是信念,更是不屈的存在。原告可以笑着说淡忘,因为挑战法律他尝到甜头,我不能忘却,因为守法人不该得到永久的耻辱。 下面,说一下六十多岁的资阳老人,五法律师陈法庄,执业证号:15002201410948240,去年辩护的一件奇葩案子。
1、违法。开庭一纸虚假诉状,把法院带坑里,让被害人蒙冤。
2、妄法。对再审案子辩护时,当庭他指责法院“一审都终结,所以法院不应该受理,再审就是非法”。老律师是法律资深人士,但不顾法律程序指责法院再审非法者,必是非法律师。初审和复庭过程中,我两次听过陈法庄观点。
3、扰法。法庭庄严,就连内部法警都不能当庭随意走动。但陈老律师百无禁忌,庭审当中,有意从包里掏出一万元现金,并报出一个可能很响的名字后,众目睽睽下就离庭办私事去了,15分钟后才回庭。他离庭所为,不排除有干预法庭公正的现象。试问,中国律师和当事人,谁敢在开庭后走来走去?
4、戏法。庭审现场,律师展现的不是法律知识,而是以侮辱人的手段。预审时,最后一步是双方在庭审记录上签字,但这些细节上他都动心眼,故意等对方先签字发生法律效力后,又公然在有我签字的内容上做改动;再审庭前身为律师,不穿律师袍却穿戴法袍更显律师威武;庭审中拿张白条式电脑清单,陈律师题上“借款证据”就向法庭说是新证据,这样侮辱当事人,反应过来后谁会忍气吞声?还有更夸张的庭上告白:“被告已没有钱,不用再审了”。陈律师表达的到底有几个意思?
我委托的重庆律师面对他的无理纠缠,只认真地对法官说了六个字:希望依法判案!下庭后对我说这是他从业以来所遇到最荒谬的对手,让我不要再花钱请律师了,陈法庄不是在法律框架里的辩护,再请多少律师都不会有效果,不如直接到居委会请两个大妈还有机会和陈法庄一决高下。
5、误法。证据是断案根本,而借款成立三要素是借条,借款事实,借款合法性。陈律师知道夹带涂改过、无事实的单一证据,虽能做弊,但风险较大;就利用法院对律师信任,把所有合法、非法证据丢给法院,立案后,再暗箱操作让他主张成立,他诉讼金额标的11.5万,但其中的10万由涂改证据和庭审已清楚无事实的证据组成。责任法院扛,律师后面藏。一审判我借款是11.5万,再审又判借款11.5万,只是还了10万,还有1.5万没还,小官司终成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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