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决胜战,4月16日,双流区法院“惩戒失信打击拒执春雷行动”专项执行活动与市中院专项执行活动同步启动。区法院院长罗登亮出席启动仪式。
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从4月16日起至4月27日止,为确保集中执行活动顺利完成,双流区法院成立了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启动仪式上,罗登亮要求, 参与专项执行活动的全体执行法官和司法警察要进一步凝聚和提升执行工作合力,规范执行行为,确保行动有序开展;执行过程中,要依法用好用足强制执行措施,严厉打击逃避抗拒阻碍执行嚣张气焰,树立法律权威,充分体现执行工作的强制性。
此次行动区法院集结干警58名、车辆8台,前往各执行点对“老赖”执行强制措施。
强占房屋不搬依法强制腾退
4月16日上午10点,执行小组赶到位于东升街道尚善雅居小区,腾空被执行人付某放置的东西,将房屋交于原告区房管局。据了解,付某曾符合租赁保障性住房要求,遂与相关单位签订了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居住在此,后因条件不符失去保障性住房资格,付某不愿搬离。
(1)2016年
区法院于下达民事判决书,要求自判决书生效之日三十日内将保障性住房腾空并交于区房管局,并交纳2013年至2016年期间的使用费14022元,但付某拒不执行。
(2)2017年
区法院向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要求在2017年8月20日前迁出保障性住房,但至今仍未履行。
(3)2018年
4月16日,执行小组将房屋内的物品全部进行清点,将家具、家电等物品通过搬家公司安全送至被执行人母亲家中,直至交接完毕。
服务合同纠纷依法搜查“老赖”资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发出搜查令,对其办公场所进行搜查。”
执行小组来到位于东升街道航鹰路三段的成都佳晟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鼎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的财务室进行搜查,将财务室电脑进行查封,对公司财务情况进行审查。据此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承办人介绍,这4家公司在判决书生效后,一直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区法院要求公司申报公司财产情况,被执行人应该按照规定进行财产申报或在法院规定的履行期限内自觉履行判决,而公司却置之不理。对此,执行小组将该案件作为此次专项执行活动集中执行的典型案件,依法将财务室电脑主机带回法院进行审查,了解公司如今的财务情况,并要求公司负责人到法院配合调查。
重拳打击“拒执”提升执行震慑力
“按照相关统一部署,明确分工,细化工作责任,针对每一个案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明确行动时间、行动地点、任务要求、后勤保障等,确保执行取得实效。”
区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前期,区法院已对辖区执行案件进行了梳理、排查,确定了一批集中执行的典型案件,要求多办案、快办案,全力确保执行案件执行结案。据了解,本次专项执行活动期间,将依法实施集中约谈特殊主体,集中搜查、查封、扣划被执行人财产,集中腾迁腾退房屋土地,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集中拘传、罚款、扣留被执行人,集中移送犯罪线索,集中审理、判决拒执犯罪案件,集中兑现执行案款等多项强力举措,对维护法律权威和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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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失信,将会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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