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 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成都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0年)》(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到2020年底——
⑴、基本建立生活垃投分类法规体系、标准体系、政策体系、设施体系和工作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
⑵、实现餐厨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1.8万吨/日以上,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⑶、采取安装GPS、运用数字城管、推广车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对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辆作业信息、行驶轨迹进行实时监控,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过程监管。
●年度目标 三年实现质的提升
到2018年底:
⑴全市党政机关、军队单位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学校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60%,医院和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0%;
⑵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35%;
⑶生活垃圾末端处理减量率(人均)达5%。
到2019年底:
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军队单位及商业综合体生活垃圾分类100%全覆盖。
到2020年底: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要达35%,无害化处理率达99%。
●熟记“四分类” 分类投放不是难题
生活垃圾如何分类?生活垃圾主要分为 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这四类。这“四分类”基本囊括了日常生活中会产生的所有垃圾。
●分类投放由谁负责?
实施方案对分类投放由谁来负责也做了明确——
▶ 城镇社区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实行物业管理的,物业服务机构为管理责任人;
▶ 成立业委会自主管理物业的,业委会为管理责任人;
▶ 没有委托物业服务机构,也没有成立业委会(院委会)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为管理责任人;
▶ 农村散居区城,村委会为管理责任人;
▶ 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军队单位,饭店、超市等企业,为本单位本组织办公和生产场所的管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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