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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吉林刘忠林案被害者坟内尸骨已离奇消失,家属:真凶仍是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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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8年过去,郑殿臣依然清楚记得小妹尸体被发现时的情形,“就在河道边儿的地里,先挖出的脚,脸朝下趴着。烂得只剩骨头,死得太惨了。”

4月21日,刘忠林带着无罪判决书返回老家东辽县会民村,特意去了趟郑家。多年来,郑家始终不认为刘忠林是凶手,郑殿臣觉得他“太老实,没那个心思”。

郑殿臣先是为刘忠林感到高兴,“平反了挺好,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与此同时,作为被害者二哥,郑殿臣更加迫切地希望能找到真凶。“我心里不是滋味,刘忠林的事儿解决了,那我们的事儿呢?究竟谁是凶手?得给一个说法。”

郑殿臣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郑殿荣下葬当年,有自称公安机关的人挖开郑殿荣的坟墓要求“二次验尸”,不让郑家人围观。2012年该案再审过程中,吉林省高院委托警方对郑殿荣的尸骨和头骨做DNA鉴定时,坟墓内郑殿荣的尸骨和衣物已消失不见。

东辽县公安局后来汇报称,经核实,警方并无二次尸检,当年提取的头骨和胎骨在案件诉讼完毕后保存十年,已被销毁。

郑殿荣失踪一年后,遗体被发现

郑殿荣是1989年8月8日晚上失踪的,那年她19岁。当她再次被发现时,尸骨已经在土里埋了一年多,高度腐烂。

时至今日,二哥郑殿臣依然清楚记得小妹遗体被发现时的情形,“村里修河坝,挖到旁边的地里,先挖出的脚,正脸朝下,肚子往下挺着,烂得只剩骨头了。裤子脱到波棱盖儿(东北方言:膝盖)那块,上衣也脱了一半。”

郑家一共有五兄弟、三姐妹,郑殿荣排家里老八,人们都喊她小荣子。

郑殿臣称,当年小妹失踪时,家人就向东辽县警方报过案。他称,女儿郑春梅曾反映看到有绑匪将郑殿荣劫走,但报案并未得到公安机关重视,“也没来调查,(警方)就说小妹打(等)二年就回来了。”

郑殿臣所述的情况在警方询问笔录中也有所体现。

郑母周佩兰的询问笔录显示,1989年8月8日晚8点左右,因家里被子都洗了,她让郑殿荣姑侄去郑殿臣家取被子。取完被,郑春梅进门送被,郑殿荣在外等,等郑春梅出来,却看到郑殿荣被两个蒙面人拿刀逼着堵上嘴,用自行车带走了。郑春梅不敢追,回家比划给周佩兰。遗体被发现前,郑殿臣在1990年5月还向派出所反映过上述情况。

郑殿臣说,他曾多次私下问女儿,看到绑走郑殿荣的人是不是“小胖子”刘忠林,“她始终说不是。”

遗体被发现后,1990年11月25日,东辽县公安局法医刘惜春作出尸检鉴定书,认定郑殿荣死因为重度颅脑损伤,有呼吸及吞咽动作被掩埋合并致窒息死亡,“咽部、气管、食管内有泥土”,结论为他杀。同时,警方的尸检报告认定遗体中有胎儿骨髂,孕龄为20至21周。

随后,同村青年刘忠林被锁定为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带走。那年,刘忠林22岁。
尸骨离奇消失,头骨胎骨被销毁

1990年,警方完成对郑殿荣的尸检后,郑殿臣和三弟将郑殿荣的遗体残骸下葬。

郑殿臣称,就在小妹下葬后第三天,有几名自称公安局的人找到其三弟,称要二次尸检,并要求挖坟和回埋都由他们操作,不让三弟围观。三弟将几名人员带至坟地后就离开了。当时,郑家人并未核验这几名人员的真实身份。

“我三兄弟回来和我说,公安局来了三个人,挖了小妹的坟。我也不知道他们是公安的,还是冒充公安的人。”郑殿臣回忆。

多年后,因刘忠林及其家属的持续申诉,吉林省高院于2012年决定对该案再审。2012年7月,吉林省高院委托辽源中院协调警方进行DNA鉴定,要求找到郑殿荣的尸骨和头骨,与郑殿臣进行亲属关系鉴定。如能找到胎骨,再进一步与郑殿荣尸骨、刘忠林血样作比对,可以确定该胎儿与二人是否具有亲子关系。

2012年8月,该案原办案单位东辽县公安局的民警来到会民村四组南山,挖开郑殿荣坟墓,只见到原来包残骸的塑料布和木板,尸骨和衣物已离奇消失。

随后,郑殿臣将“二次尸检”一事此事反映给法院,而亲历此事的三弟早已去世多年。

县公安局后来向辽源中院汇报:经核实,警方没有二次尸检,当年提取的头骨和胎骨在案件诉讼完毕后保存十年,后被销毁。

“公安把我小妹头骨带走化验,说怀孕五个月,胎儿尸骨你不给我保留给我弄哪儿去了?”郑殿臣喘着粗气,盘腿坐在炕上问。
刘忠林无罪替他高兴,要求查明真凶

4月20日,吉林省高院再审宣判刘忠林无罪。第二天,刘忠林返回家乡会民村,特意带着无罪判决书来到老郑家。

“感谢这么长时间一直信任我不是杀人凶手。”郑殿臣正盘腿坐在炕上,刘忠林没多说,上前握了握郑殿臣的手。

“我们挺替他高兴,”郑殿臣说,“平反了我觉得挺好,不能冤枉一个好人,虽然说挺晚了,都二十多年了。我们知道不是小胖子。”

郑家把刘忠林叫“小胖子”,两家早在案发前就多有来往,他们始终不相信刘忠林是凶手,“他太老实,没那个心思。”

案卷中,一份东辽县公安局《破案报告》显示,审讯人员讲政策,宣传法律,采取迂回包抄的策略,最后迫使刘忠林开始供认与郑殿荣处对象,以及发生两性关系并致死者怀孕的经过。警方继续审讯,刘最终“痛哭流涕,交代了作案经过和杀人因素”。

对此,郑殿臣说,郑家人从未听说二人谈过恋爱,“俺们哥几个都没看出来他和我小妹处对象啊。我四十多年都在这住着,我妈也在这个院,他要是来我家,我小妹怀孕五个月,我能不知道吗?我就没信。”

郑殿臣也曾有过怀疑对象。当年,郑殿荣遗体在村民老揣家的地里挖出,郑殿荣就跑去问老揣,是否发现小妹埋在其地里,老揣均称不知情。多年前,老揣已去世。

近些年,郑殿臣因患脑血栓、糖尿病腿脚不好,没法下炕走动,他让儿子在手机上给他找到刘忠林无罪的新闻视频,从头看到尾。

看完,郑殿臣叹了口气,“觉得心里头不是滋味,我小妹白死了。现在小胖子的事儿解决了,那我的事儿呢,究竟谁是凶手?得给我们一个交代吧。”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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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负故意杀人罪名28年后,50岁的刘忠林终于等来无罪判决。

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高院再审宣判刘忠林故意杀人案,法院认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告刘忠林无罪。

吉林高院从决定再审该案,至今已历时6年,远超法定审限。漫长的过程被媒体称为“马拉松式再审”。而被囚禁25年多的刘忠林已于两年前刑满释放。

该案案发于1990年10月28日,刘忠林被认定为一起凶杀案犯罪嫌疑人,1994年被判处死缓。据媒体调查,该案仅靠口供定案,物证奇缺,刘忠林带伤出狱,自称受到过刑讯逼供。

刘忠林的辩护律师张宇鹏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在漫长的等待中,刘忠林一度放弃希望,抗拒前来长春面对判决。“这个问题并非个案,应当依靠公检法部门认真执行相应法律规定,从而真正解决审限超期的问题。”张宇鹏说。

张宇鹏表示,国内媒体公开报道的冤案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是陈满,为8437天,而刘忠林案被羁押时间约为9215天(约为25年零90天),“算是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无罪判决是刘忠林期盼了28年的结果,是这么多年不断坚持得到的结果,是他应该得到的结果。”张宇鹏说。
“马拉松式”再审,刘忠林曾绝望

该案案发于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从菜地里挖出一具女尸,东辽县公安侦查后确认,该尸体的身份是一年前该村失踪的郑某某。之后,22岁的刘忠林被警方带走。

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缓。判决显示,法院认定其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应予严惩,但鉴于本案具体情节,可予从轻判处。判决书未就何种“具体情节”做出阐述。

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刘忠林及其家属坚持喊冤。

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做出(2011)吉刑监字第108号再审决定书,决定对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再审。

此后的4年,案件陷入沉寂,直到2016年4月25日,该案第一次开庭。当时,被囚禁25年多的刘忠林已刑满出狱。

开庭后的两年间,案件一直没有宣判。直到2018年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高院再审改判刘忠林无罪。

此时,距离吉林高院的再审决定已过去近6年,严重超过法定审限,该案也被称为“马拉松式”再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个问题并非个案,应当依靠公检法部门认真执行相应法律规定,从而真正解决审限超期的问题。”张宇鹏说。

张宇鹏还称,该案再审历时间跨度长,一度导致刘忠林丧失希望,抗拒面对判决结果,“刚开始都说不想来长春,不想听法院宣判,还是陷在过去的阴影里。”

经律师劝说,4月19日近凌晨,刘忠林才乘火车从打工地河北到达长春,准备休息时已接近宣判当日凌晨3点。
被羁押九千余天,自称受刑讯逼供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刘忠林案存在众多疑点:刘忠林在侦查到审判期间,多次认罪又多次翻供,作案过程、工具、方式乃至动机都有多个版本,刘忠林笔录呈现“不认罪,认罪,翻供,再认罪,再翻供,又认罪”的现象。

1991年1月,辽源市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和“被告人口供不稳”将本案退回东辽县公安局。

同时,本案的关键目击证人的证言也多次反复,仅其描述的带走郑某某的绑匪人数就有1人、2人、3人三个版本。

2016年1月22日,被羁押25年多的刘忠林刑满释放。2016年服刑期满出狱的刘忠林双手十指指甲坏死、变形,右脚趾因坏死截肢。刘忠林的亲人和邻里可以证实,刘忠林被侦查机关抓捕前肢体健全,其肢体受损是羁押期间产生。

他曾多次向采访他的媒体记者控诉,称入狱前遭到刑讯逼供,办案人员用竹签扎遍他十根手指,他右脚大拇趾也被铁棒砸伤,不得不在监狱医院里截肢。

张宇鹏介绍,2016年4月该案再审开庭时,刑讯逼供问题是合议庭调查的重点之一。

与此同时,张宇鹏称,此前在国内公开报道的冤案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是陈满,为8437天(约为23年零42天)。而刘忠林案被羁押时间约为9215天(约为25年零90天)。“此案改判无罪,刘忠林应该是媒体公开报道中被羁押时间最长的蒙冤者。”

长时间的牢狱生活使得刘忠林患上严重的抑郁。张宇鹏称,出狱后的多年来,刘忠林一直希望通过打工赚钱后,返回家乡回归正常的生活。但由于再审迟迟未有结果,刘忠林的精神状态始终不稳定,未能融入正常社会生活中。

“无罪判决是刘忠林期盼了28年的结果,是这么多年不断坚持得到的结果,是他应该得到的结果。” 张宇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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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0 1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江姐十指被钉竹签听说是假的?

发表于 2018-4-20 18: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4-20 18: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冤案错案很常见,很多都只能在满刑后才能得到申冤,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效率值得我们“赞扬”!!这部分工作人员不知道死绝没有!!!

发表于 2018-4-21 07: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二十几年的时间算是浪费了,对于基本上丧失了工作能力的他,政府没有表示吗?

发表于 2018-4-21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刘忠林的再审判决书未就何种“具体情节”做出阐述。

以我5年持续向检察院控告审判人员造假案的经历总结出:不对“具体情节”做出阐述,他们通常会说这是“内部保密材料,不在公开范围内”。
2014年7月,成都市成华区检察委员会在接访我们受害人时,我们要求向检察委员会简单介绍下案子经过,陈建勇检察长就对我们吼道:“不说过程,只说结果”。当时作笔录的小检察人员正想向我们解释,陈建勇检察长立马又对小检察员厉声吼道:我说了,不说过程,直接说认定结果。
那位小检察员被吓得面红耳赤低着头,在座的另外二名副检察长(一名是分管反渎部门的,一名是分管民行部门的)都默不作声。
现场持续一分多钟的沉默,陈建勇检察长站起来对那二名副检察长说:我还有个会要开,你们接到处理。说完就溜之大吉。

后来,我在最高检察院控告中心多次控告陈建勇,问题被转到成都市检察院后,就石沉大海。

不过,现在检察院接访室安有监控,接访时只要开了监控,他们态度都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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