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庄,男,汉族,六十多岁,律师执业号:15002201410948240,原在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就业,现因多种因素回四川寻找机会中。他在四川资阳市代理(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案件时严重违法乱纪,望律协规范律师行为,予以惩戒。他的行为如下:
1、违规收案。原告证据有涂改过和没事实的依据,而且关于2013年借款也并没证据证实,但陈法庄违法收案。附陈律师的民事诉状图片一张。
2、发表不当言论。陈法庄不认可再审的法律程序,认为法院非法,当庭发表不当言论,说“一审早已终结,法院不该受理原来判过的案子,再审是非法”,初审和复庭过程中,我不下两次听过陈法庄对法院的负面评价。
3、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庭判案。法庭庄严,一视同仁规定内部法警都不能随意走动,但陈法庄百无禁忌,庭审进行中,从自己包里拿出一万元现金,报个主审官可能熟悉的名字后,提钱离庭,15分钟后空手回庭,他的行径,有干扰审判的嫌疑。
4、扰乱法庭秩序。他是律师,可以穿律师袍,他当庭穿法袍的神气劲,已严重影响公信力;庭审时他用白条充当证据,是故意扰乱法庭;他开庭一句:"被告已没钱,不用再审",是侮辱法律公正。综观审判全程,陈法庄不是以法理服人,他扰乱法庭强化了案件矛盾。我重庆的委托律师下庭后劝我别再请律师,不如到居委会请两个大妈出庭才能和陈法庄扯皮。法庭被他折腾得像菜市,这种人严重损害律师的职业形象,该受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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