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932|评论: 29

[群众呼声] 举报四川不法律师陈法庄

 关闭 [复制链接]

陈法庄,男,汉族,六十多岁,律师执业号:15002201410948240,原在重庆某律师事务所就业,现因多种因素回四川寻找机会中。他在四川资阳市代理(2017)川2002民再字第5号案件时严重违法乱纪,望律协规范律师行为,予以惩戒。他的行为如下:

1、违规收案。原告证据有涂改过和没事实的依据,而且关于2013年借款也并没证据证实,但陈法庄违法收案。附陈律师的民事诉状图片一张。
2、发表不当言论。陈法庄不认可再审的法律程序,认为法院非法,当庭发表不当言论,说“一审早已终结,法院不该受理原来判过的案子,再审是非法”,初审和复庭过程中,我不下两次听过陈法庄对法院的负面评价。
3、以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庭判案。法庭庄严,一视同仁规定内部法警都不能随意走动,但陈法庄百无禁忌,庭审进行中,从自己包里拿出一万元现金,报个主审官可能熟悉的名字后,提钱离庭,15分钟后空手回庭,他的行径,有干扰审判的嫌疑。
4、扰乱法庭秩序。他是律师,可以穿律师袍,他当庭穿法袍的神气劲,已严重影响公信力;庭审时他用白条充当证据,是故意扰乱法庭;他开庭一句:"被告已没钱,不用再审",是侮辱法律公正。综观审判全程,陈法庄不是以法理服人,他扰乱法庭强化了案件矛盾。我重庆的委托律师下庭后劝我别再请律师,不如到居委会请两个大妈出庭才能和陈法庄扯皮。法庭被他折腾得像菜市,这种人严重损害律师的职业形象,该受惩处。
Screenshot_20180419-234213_mh1524152697991.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0: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浑水摸鱼的无良律师,你可以依法判案啊,原告出示借条你可问明想证明啥?那八万借条,原告认可是2012年汇总,为利益驱动陈法庄就该违规收案,就该捏造事实来起诉,就该用不正当方式影响判案吗?无中生有的诈骗,直接性质变成借多借少问题。坏律师编了不少故事。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0: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借条是2012年出具,原告未卜先知是2012到2013年汇总,那其它借条有问题,陈律师能把谎编圆,这不是对法律有敬畏心,而是在羞辱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0: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告说2012年11月2日拿了3万出来,被告收钱后故意害他,把时间和金额拆开写,2012年11月1日写借了2万,2012年11月2日写借了1万,这种不合情理解释,陈法庄律师下了什么蛊,竟然都确定是我借款,只是还没还问题?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1: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Screenshot_20180421-110750_mh1524280235830.jpg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1: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一个人的不公,是对所有人的伤害。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4: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事情没有孤立看的,法官不是高人一等的智商,可贵只在于公平正义,当法官双眼被黑律师蒙住,他能不情绪化吗?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4: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想不通,老有所为,不是让六十多岁的陈法庄老律师到处害人刷存在感。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5: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庆依法办案,陈法庄坐不住,想去四川;但四川也要依法办案,陈法庄又去哪呢?无所谓,六十多岁的人了,反正冤在他手上不止一个,影响与干扰是他的绝学。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16: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是抵御伤害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是仲裁机构,没时间了解详情,中间的律师纽带很关键,律师作假比当事人作假更易蒙混过关。

发表于 2018-4-21 19: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案子,你光怪律师,难道法官王颖就没有错?她偏听偏信,指鹿为马,选择性的看证据枉法判案是她的一惯作风。我就深受其害有哭难言,有冤无处喊,有理没有听,王颖是个名副其实的害群之马。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2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3a3220c8915f7fb5.jpg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20: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3a3220c8915f7fb5.jpg

发表于 2018-4-21 2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也只能依法办案,这么猖狂的律师真是奇葩。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20: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天不藏奸,造谣可耻,传谣可恨,律师是用法律手段化解纠纷,不是利用法律手段制造纠纷,律师是要帮助法官还原事实,不是要把法官往坑里带。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20: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正义的职业道德,律师总想如何把法律当枪使,那他只是在抹黑律师。举头三尺有神明,司法部门,清除律师届败类,人人有责。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20: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不留神,陈法庄开拓了一片景色,律师可以庭上穿法判,可以庭上抽烟并自由走动,可以庭上自己用白纸写个“***借款证据”就交法庭去采信,陈法庄对法律哪有敬畏感,全在算计法律。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20: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袍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20: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涂改的证据,经查没事实的证据绝不可能采信。我坚持不是斤斤计较,而是有冤必说,陈法庄害人不能逍遥法外,要不是诉讼程序太久,我绝对起诉陈法庄,让不法律师也坐在被告席上。

 楼主| 发表于 2018-4-21 20: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律师费以后由败诉方给,陈法庄更没市场了。
Screenshot_20180421-205759.png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