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9日13:50,蓬安县河舒民警暴力执法,知法犯法。
事情缘由:因龚某拖欠袁某40万余元。屡次催收无果,袁某前往龚某所管厂再次催收债务。龚某不现身说法,袁某遂要求该车间停止生产。厂里仍继续生产,且厂内管理人员打了110。
执法民警不久便赶到,3位执法人员,在不询问谁报警,事情缘由。直接要求袁某前往派出所了解情况。
袁某称自己并没有犯法,为何要去派出。3位民警坚持己见,执意要带走袁某。袁某不从,3位民警中的两位执法人员就将袁某反手相扣,按倒在地,其中一人直接跪在袁某身上。正是吃饭的时间,袁某的岳母叫袁某吃饭找不到人,出来才看见这一幕。遂去拉住已经拿出手铐的第三位民警。
同事想打电话给自己女儿,叫她前来。执法民警却当场阻止。在工人的帮助下,才得以呼叫成功。袁某被强行控制半个小时以后,派出所所长赶到才让袁某得以起来。这时该厂才停止生产。
事后,袁某手部被抓得红肿(有图),肋骨有裂缝。住院2天多时间。医院只消费400(!!!)元。再次期间,无任何派出所人员前来看望。也无电话慰问。
受害人袁某去催收债务,既没有破坏生产设备,也没有强行阻拦生产。民警人员不分缘由,欺压弱势群体。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照片有法律条款。民警没有权利带不违法公民去派出所,也无权控制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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