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9日13:50,蓬安县河舒民警暴力执法,知法犯法。
事情缘由:因龚某拖欠袁某40万余元。屡次催收无果,袁某前往龚某所管厂再次催收债务。龚某不现身说法,袁某遂要求该车间停止生产。厂内生产货物为袁某提供。但是厂里仍继续生产,且厂内管理人员打了110。
执法民警不久便赶到,3位执法人员,在不询问谁报警,事情缘由。直接要求袁某前往派出所了解情况。
袁某称自己既没有使用暴力让该厂停产,也没有违法,为何要去派出所。3位民警坚持己见,直接将袁某往车上拖,袁某反抗,3位民警中的两位执法人员就将袁某反手相扣,按倒在地上,还掺杂有暴力打击。其中一人直接跪在袁某身上。剩下一名民警已经拿出手铐准备铐人了。这正是吃饭的时间,袁某的近80岁的婆婆叫袁某吃饭找不到人,出来才看见这一幕。赶紧跑过来,让他们放开自己媳妇,自己还指望着媳妇照顾。 第三位民警直接过来,讲80岁的老婆婆直接抱舞摔倒在地,老婆婆当场昏迷了过去。 10多分钟后,等老婆婆醒来,她要给自己女儿打电话,那位民警一把抓住老婆婆的手,不让老婆婆打电话。老婆婆称自己今天爬也要爬过去给女儿打电话。最后还是在厂里员工的帮助下才打通了电话。叫她前来。等到她来的时候。袁某已经强行控制半个小时,派出所所长赶到才让袁某得以起来。这时该厂还继续生产。
事后,袁某手部被抓得软组织受损(有图),肋骨有裂缝,住院2天多时间。医院却只消费400(!!!)元,不给予受害人应有的治疗。在次期间,派出所无任何人员前来看望。也无电话慰问。
受害人袁某去催收债务,既没有破坏生产设备,也没有强行阻拦生产。民警人员不分缘由,欺压弱势群体,打伤无辜讨债人。天理何在,公道何在。
民警没有权利带不违法公民去派出所,也无权控制合法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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