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领会贯彻落实国家监察法精神要义,构建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是发挥监察法抓手作用。监察法出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体现了制度优势向治理优势转化;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监察法是践行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治国的重要抓手。管好党内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头和手,增强党和国家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是坚持党和国家的领导,最终实现党员干部内化于心自我警醒,自我提高。 二是发挥监察法治病救人作用。监察法出台后,对没有达到犯罪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依然可以调查其职务违法行为,就情节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处分。通过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和职务违法犯罪预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既有利于维护法律尊严,又有利于防微杜渐、亡羊补牢,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小错误发展成为大祸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三是发挥监察法指路导航作用。监察法的实施,使人民监察监督工作有法可依,是国家公职人员必须遵循的标尺、准绳。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机制,用国家法律固定下来,有利于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党的手中,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法治保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治国指路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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