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巴中市巴州区花溪乡十村四社村民吴良全,身份证号:513701198101011010。患者名叫吴奉贤,男,现年64岁,住花溪乡十村四社,属非贫困户,此人患有短时精神病,于2017年12月送到白云台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病情得到控制。又于2018年4月9号病情复发说话无絮,当场报警由水宁派出所和本村村主任一起送到巴中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进行相关治疗。于4月12日病人的亲属去看望时,医院的相关医护人员一直将家属拒之门外。在2018年4月18日病人家属强制要求探视,看到病人全身到处都是淤青伤痕(有图可见)神志不清,无法行走,犹如瘫痪,由工作人员将病人拖出病房,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医院对患者进行了一系列的身体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病人脑部有大量淤血,肺部严重感染及身体各个器官都濒临衰竭,院方要求家属必须转院并签订如患者死亡与院方无关的不平等条约,家属时觉事情严重,当时报警并转院到巴中市中心医院,于重症监护室治疗至四月二十四日凌晨一点左右宣布死亡。
医院无医德,可怜的老人受尽折磨,如此残忍的将老人活活打死。本应享受天伦之乐的年龄,为何不能受到应有的待遇!这个世界怎么了!是不是以后生病了都不敢去医院?请医院给出合理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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