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进一步简政放权和监察体制的全覆盖等已初见成效,成为助推经济活力的重要支撑,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方面,政府一些该放的权还没有放,手伸得还是太长;另一方面,已出台的简政放权措施尚未完全落实到位,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还大量存在,“最后一公里”还没有完全打通。这方面就需要监察要及时跟上,全方位的监督,杜绝出现这种现象。 政府在减权放权的同时,要以刚性的制度来监督管权限权,厉行法治,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监察法》的出台使我们国家的廉洁指数又大幅度的上升,为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更大的活力,为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更大的活力,在制度层面上对廉洁予以保障和倡导,使我们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得到良好健康的可持续的发展。同样,廉洁、高效、透明的运作机制和营商环境,是一个很重要的软实力,这样就会吸引更多的优良资本和人才来我国投资搞建设,从而带动社会各个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我国的国际竞争力和整体实力。要以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能做什么,“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管好“看得见的手”,挡住“寻租的黑手”,都是各地监察委员会成立后的重要工作。 要创新监管机制和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要实行综合监管和执法。把部门间关联的监管事项进行有机联合,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避免交叉重复或留空白死角。可以推进“智能”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模式。加快部门之间、上下之间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互联互通,打破“信息孤岛”。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者要给予有足够吸引力的奖励并严格保密。通过倒逼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机制。加强行业自律,鼓励同行监督。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无数双眼睛盯着每一个角落,就能密织一张监督的天网。 通过这种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有力监督体系,达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权力事项的监察全覆盖的成效。各地监察委员会的建立和运行则把这种制度优势转化为了实际的治理效能,使老百姓看的见摸得着,也使权力运行时时刻刻处于阳光的照射之下。 要促进地方经济活力的释放和增长,需要靠深化简政放权和有效地监察来提供支撑。当前国际市场需求不振,我国进出口增长压力也很大。因此,我们必须加快构建开放透明的经济体制,法治化营商环境,培育和扩大本地经济的竞争新优势。这对职能管理部门提出了新要求,就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强化监督。这样集中力量把该管的事管好、该服务的服务到位,才能更好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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