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演技高超的“双面贪官”刘喜杰因涉嫌严重违纪问题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决定给予刘喜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回顾自己的违法违纪根源,刘喜杰说是因为自己的政治定力不足,理想信念淡化、党性不够坚强,是自己没了信仰,没了最求,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情操和良知。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权利是把“双刃剑”,可以造就人,使人成就事业,也可以腐蚀人,让人身败名裂,身陷囹圄。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党中央如此重视监察体制改革,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是党和国家自我监督体系更加完善的重要标志。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产生,实现了从中央到地方,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更突出了中国特色监察体系的优越性,更利于推动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反腐败体制的建立健全,体现了我国监察体制的完善和进步,为全国的反腐败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和支持,也为类似“双面贪官”刘杰喜这样的人物敲响了警钟。作为党和国家的干部,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切切实实的为人民谋福利,那么我们必须拧好“总开关”,不然,必定会“栽跟斗”。 一个国家的兴衰除了有强大完善的外部体制,从个人而言,更应该有坚定的政治定力和坚强的党性修养。基层组织我国权利运行情况的最终体现,也是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直接领导者,作为执行这些决策的干部,我们就像“螺丝钉”,我们不能因为自己是强大体系中“微不足道”的执行者而懈怠,去做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这样,不仅会让自己的人生走上不归路,更让人民对我们感情淡化,会让国家的脸面蒙羞,最终导致整个国家的失信。所以,无论你是一个党员还是民主人士,是公务员还是聘用人员,只要代表的是公职人员,我们都应该为自己做一个良好的定位,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切实维护国家的监察体制改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诠释监察法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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