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我要举报清江镇柏林村三社集体土地(地明:大寨地),村上和社上非法出租给水泥制品厂老板(李伟),每亩2000元,3亩地6000元,实际用了5亩地,说的是放沙石,可是现在老板私自搭建了一个彩钢棚,土地也硬化了,国家土地法 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一条 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以前有人举报到区国土局来过,叫老板停工整改,可是一直都没有停,还是在生产,生产的时候噪音大得很,附近居民长期都在抱怨,也没人管,请各级领导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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