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号我妈在青白江中医院输液,我妈起初的症状就是咳,医院检查说是肺炎,马上就开始输液,立马就用抗生素,当查血报告出来后,马上就停了抗生素,因为抗生素更本就可以不用。但是医院还是给我妈输了两天,在这期间中药,西药,输液,还加在用的泡脚来治疗肺炎,期间我妈一直咳,直到办出院都还在咳,病情一直不见痊愈。今天找医院的主任理论,作为家属我们就质疑这期间花费了4800,各种办法各种药都喊我妈吃,现在出院3天了,还在咳。
我要求医院给一个说法,要不把费用做一个调整,要不就把我妈医好再说,现在住院部主任的的态度很强硬觉得不合理你可以去告去投诉,反正这边就这样,把用药清单打了一份给我,他说我们是外行,对病情这些不懂,说在他看来,我妈已经好了没得问题了。当时我就火大了,明明输液期间到现在回家,每天都在咳,这叫好了,好了我来找你们干嘛,难道是我希望她不好,去找医院麻烦。
本不是好严重的病,就肺炎引起的咳嗽,在一个区上的医院治疗那么久居然还没得我们镇上的医院有疗效,而且费用还翻倍。我现在就怀疑他们是利用可以报销医保给我妈各种增加药物和费用,只要是输不死人的药物一概加进去。达到延长输液时间。
今天在医院我也表明了态度,要是被我查到他们乱加药给我妈,以后导致有副作用,我绝对去告他们,今天和医生他们的谈话我们都录了音的,医生说漏嘴了说对于我妈的用药方面有些地方不合适,导致了效果上不好,但是他们并没有给予我们最好的处理方法,难道就因为我们不懂医药,医生就可以说啥就是啥吗,请广大朋友以后留一个心眼,也希望有相关法律知识的朋友和媒体帮帮我们协助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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