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34482|评论: 3

[群众呼声] 隆昌业主的心声

[复制链接]

   隆昌有很多小区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时候业主委员会成员大都没有经过业主选举产生,而且业主委员会在选取物业公司时也不会给业主通报更没有给予业主选取物业公司的权利。这样导致物业公司根本对业主不负责,业主出现安全问题了以后物业公司推卸责任,请问这些应该由哪些部门管理?是不是应该规范和给予业主应有的权利呢?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27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18-5-4 1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特别是四川隆昌县仁和物业有限公司就有如此的现象出现,比如仁和花园,小区安全防护不到位,对车辆进出没有登记,私自将公共车位出租给部分人,从来不把车位拿出来大家公平竞争等等!

发表于 2018-5-5 07:5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非常普遍的问题,到底该由哪个部门来管?

 楼主| 发表于 2018-5-5 07: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物业公司到底是不是在三不管地带呢?这个猖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