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首任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随后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任命了副主任,委员,标志着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机构正式产生。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深化依法治国实践”,要求“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必须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融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 完善反腐败法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是很多百姓期盼已久的。国家层面反腐败立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它的出台,既有利于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统一,也有利于监察委更有效的明确职能,明确相应的调查手段和调查措施。反腐败立法清晰勾勒了我国反腐倡廉的总体思路和治理腐败的方针,为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指明了前进方向。希望反腐败工作越来越给力,在此为反腐败立法和相关的工作人员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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