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一名小区住户,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成博小区三栋一单元十二楼三号,5月15日晚上20:30分,听见防盗门被打砸,遂报警,开门被多人非法入侵住宅长达半个小时之久并对我进行口头侮辱和殴打,我多次让他们出去对方不予理睬,对方多人对我的眼部和面部多处造成伤害并且将眼镜镜片打碎,损伤面部出血严重。5月15日晚上20:57分拨打110报警求助,民警赶到时对方多人还在我家里并在民警在场的情况下对我进行殴打。派出所领导让我先行去医院鉴定伤情并积极治疗,鉴定结果经成都大学附属医院进行眼部伤情鉴定,鉴定结果为:右眼外伤肿痛不止,1.双眼顿挫伤 2.右眼角膜擦伤 3.右眼球结膜下出血 4.双眼屈光不正伴面部多处挫伤5.右眼睁眼困难畏光并且有一线性损伤。严重影响视力且面部损伤较大遂向当地新都区大丰派出所报案,在有录像录音证人伤情鉴定的情况下派出所告知你先回去休息,对方现没空调解让我回家等通知。回家后发现门口监控防盗门再次被人恶意损坏,报警后警察让我等通知,我想请求成都市新都区公安分局,进行委托伤情机构鉴定和立案调查处理,并且依法处理打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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