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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今日热点

开共享汽车撞伤人保险仅能赔5万!共享车还没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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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4:55
取缔共享汽车,出事后都在推卸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4:59
所以最好不要图方便,买不了车可以打滴滴,虽然多花点钱,免得担风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5:16
这些垄断企业毫无社会责任,对于弱示群体的伤害没有一点担当,立法严重滞后,国之不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5:30
投保时,保险公司分分钟算得清帐,赔钱时就有排绿了哈???

发表于 2018-5-22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取消共享汽车,太不安全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6:33
你这个瓜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6:52
法律法规不健全,凭什么“共享”!!!法与时俱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7:37
先有交通事故,后有交通法规。共享是新生事物,但交通法规已经很成熟了。不管是私家车还是共享汽车它都是高风险的汽车,为何准入门坎那么低呢?共享基本都是大众化平民化,哪个财团的老总去用你的共享汽车?即然是平民路线那就请考虑出事后平民的经济承受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7:50
只要共享利民,杜绝共享祸患,营运人请拿出共享的诚意!

发表于 2018-5-22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是谁的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20:27
这就是欺诈,坑骗消费者,怎么不说只有一千呢?

发表于 2018-5-2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单车的老板是应该有责任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22:14
案列说明了“共享租车”带来方便,但存在规范。

发表于 2018-5-22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汽车确实给出行人带来了方便,新鲜事物必定会有一定的磨合期。 这个政府确实应该出台一些规定,提高准入门槛,包括出了事故后的应急措施等等。毕竟开行共享汽车的人都不一定具备赔偿能力的,还有就是,开行共享汽车的人也不都是技术好的人。主管部门应该出台一些强制的规定,一方面方便出行,一方面让投资人有钱可赚,一方面也要要求投资人履行一定的义务。 当然,一家共享汽车的保险额度太低,最好不要去开,让市场来优胜劣汰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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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22:31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取缔共享汽车,五万元的保险根本不能保障行人和事故受害人的利益!

所谓的共享就知道赚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00:33
看哪个敢开共享车,风险太高
发表于 2018-5-23 0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5-23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汽车,也要有资质才能开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08:40
个人觉得自己没有车的人最好不要开别人的车!出了问题去找这个哪个!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08:40
个人觉得自己没有车的人最好不要开别人的车!出了问题去找这个哪个!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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