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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共享汽车撞伤人保险仅能赔5万!共享车还没行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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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女子驾驶共享汽车撞伤环卫工 治疗费垫付成难题▲

被撞伤5天之后,都江堰环卫工李勇(化名)还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住院费用已经花了8万余元。

5月16日这天,李勇骑电瓶车外出途中,和一辆GoFun出行共享汽车相撞。事后,这场涉及李勇本人、驾驶员、GoFun出行公司、保险公司等多方的交通事故,在李勇的治疗费用问题上,却陷入了僵局——欠下的7万余元治疗费用,目前无人愿意垫付。

成都市2017年10月27日正式实施的《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指导意见》中,提到了共享汽车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然而根据官方的解答,目前这只是一种倡议。

被共享汽车撞伤 环卫工人命悬一线

5月16日,都江堰市。当天晚上9点左右,一辆GoFun出行共享汽车在行至都江堰天府大道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骑电动车的男子倒地后昏迷不醒,随即被送往医院。

当天驾驶共享汽车的是都江堰一名在读中专女学生,据她回忆,在驾车过程中,李勇骑的电瓶车突然出现在车前,由于来不及刹车导致车祸,目前,交警部门还尚未出具事故判定结果。据了解,女学生是通过GoFun出行软件租用了共享汽车,其租车所需的各项证件并未有违规操作行为。经医院诊断,李勇伤情为特重型颅脑损伤,截至5月21日,还在都江堰市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尚未脱离生命危险。

治疗费欠下7万元 该由谁先行垫付?

伤者尚未苏醒,但医院的治疗费却一天天看着往上涨,21日,单是在医院内部的费用就已经达到了8万余元。其中,驾驶共享汽车的女学生垫付了1万元,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也垫付了1万元的交强险。

李勇的哥哥李强(化名)说,作为家属,他们也承担了很多医院要求在院外购买的药物费用,“但是治疗费不应该全部由我们来垫付,在医院缴费期限到之前,我们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据了解,出事的共享汽车购买了最高理赔金额5万元的商业险,不过保险公司一位理赔人员告诉记者,商业险必须等到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结果之后,再根据伤者的治疗费用进行赔付。而李强称,都江堰交警表示事故认定结果还需等一段时间。在垫付了1万元之后,共享汽车驾驶员表示自己目前无法拿出更多的钱,李勇的家属随后与GoFun共享汽车方面取得了联系,他认为,作为共享汽车所有方的首汽公司,应当先行垫付自己兄弟的治疗费。

共享汽车:

当事人要求公司先行垫付的诉求不能实现

在事情发生之后,GoFun出行方面派出了都江堰片区的一位办事员,与李勇的哥哥李强进行了接洽,并称需要向上一级汇报。

18日中午,李强给该办事员打了个电话,对方称,公司方面不能先行垫付治疗费用。21日下午,经多方讯问,记者跟随李强找到了位于三色路的GOFUN出行成都分公司,一位工作人员称,“公司没有同意伤者的费用由我们来垫付,该找肇事者来处理,我们公司只是附带责任,事情出了之后,我们已经配合交警和保险公司提供了相关资料。”

记者在GoFun出行分时租赁服务会员协议上看到,GoFun出行向会员提供的车辆已投保了交通责任强制险、车损险和第三责任险(伍万元),同时注明:交通事故中在会员有责任的情况下,会员承担一切超出保险公司理赔和/或保险公司拒绝理赔部分的费用。这也就意味着,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如果共享汽车方面需要承担的治疗费超过了保险公司能赔付的费用,那么多出来的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成都市交委:

企业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只是倡导 不具有强制执行性

2017年10月27日,由成都市交委、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共同制定的《关于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业发展指导意见》正式施行。意见中提到“倡导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运营企业对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然而,面对李强提出的意见,GoFun出行成都公司的工作人员直接回应,“这个不是法,只是个意见,不是必须执行的。”

四川同兴达律师事务所杨卫平律师认为,共享汽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由保险公司根据交强险和商业险进行赔付,根据事故责任认定结果,如果保险的金额不足共享汽车方应该承担的费用,那么共享汽车驾驶员应和共享汽车公司根据按照租车的协议进行协商,看由谁承担。而作为地方相关部门制定的一项行业指导意见,应该是具有执行意义的,因此伤者治疗期间的费用,共享汽车公司应该先行垫付。5月21日,成都市交委在给记者的答复中称,指导意见中提到的是“倡导”,并没有强制性。


厦门男子开共享汽车撞倒行人,20万医疗费,第三者责任险仅5万!

厦门市民余先生使用“GoFun”APP租车出行时发生事故,虽然开车撞伤了人是自己不对,应该赔偿,但租车公司所投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额只有5万元,明显过低。余先生说:“本来是租车,结果要花的钱都能买车了。”

   【事件回放】

    伤者医药费20万元

  保险额度仅5万元

  余先生回忆,自己是13日上午10点20分左右,开着从“GoFun”App上租借的共享汽车,在行驶到安兜社附近时发生了意外。“当时我看见对面道路上有一个障碍物,但只看到一个模糊的轮廓,就向右侧打方向避让,没想到一时不慎,车子撞到了路边的护栏,随后冲上人行道,撞到了一名行人。”

  昨日,记者在中山医院见到了被撞的行人。伤者是一名20岁的年轻女子,她躺在病床上,左腿处打着绷带。伤者的姐夫说,自己的小姨子当时刚下公交车,在人行道正常行走,并未违反交规,却遭遇飞来横祸。据医生诊断,伤者左小腿粉碎性骨折,今后很可能留下残疾,初步判断医疗费用超过20万元。

  余先生表示,事故责任肯定在他,但伤者的医药费应该可以通过保险理赔来支付,可是联系了“GoFun”的工作人员才知道,“GoFun”每辆共享汽车的第三方责任险保额才5万元,相比于20万元的医疗费来说完全不够。“现在保险最多只能赔5万元,剩下的10多万元,如果都由我来赔,都能买一辆车了。”

  余先生还认为,“GoFun”App的《用户协议》中没有体现关于第三方责任险额度的内容。“注册前没有认真阅读《用户协议》,是我疏忽,但后来查看时也没看到相关条款。”

  【公司回复】

  保额参考行业惯例

  发生事故后告知

  根据余先生的说法,记者查阅了“GoFun”App中的《用户协议》,确实未看到相关内容。随后,记者联系了“GoFun”公司相关负责人潘女士。潘女士说,《用户协议》中确实没有第三方责任险的相关说明。“投保是针对车,而不是针对人,因此不会在每个用户用车时告知。若是用户发生了事故,需要保险理赔时,我们会进入另外的保险流程,届时将会告知用户。”

  潘女士说,至于额度为何只有5万元,这是根据行业惯例拟定的。“以往的事故5万元保额基本足够理赔,这次需要20多万元的情况并不多见。”

【记者调查】

  不同租车公司保额各异

  20万元到50万元不等

  对于“GoFun”公司这一说法,记者咨询了其他几家租车公司。

  前天,记者拨打了“一度用车”的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称,他们的第三方责任险额度为50万元。随后,记者又拨打“有车出行”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称保额为30万元。记者还拨打了“悟空租车”的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保额约为20万元。多家租车公司工作人员都未提及存在“保额5万元”的行业惯例。

  【律师说法】

  保额未强制规定

  但应该事先说明

  北京中银(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军和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志宁都表示,在法律上,针对第三方责任险这样的商业保险,确实没有强制规定是否要投,以及应投多少额度。

  但是,共享汽车或用于出租的汽车有别于私家车,涉及租用问题,公司有义务提醒租赁人,应该在对外出租前针对保险情况进行说明。另外,两位律师也建议用户在使用各类共享汽车或其他App时,认真阅读《用户协议》中的条款。

▲共享汽车上没有行驶证 司机违停被罚150元扣4分

南京一辆共享汽车违停,交警在查处时发现,车上居然没有行驶证。管理方称,为防止用户遗失行驶证,所以这些共享汽车都没有随车放置。大多共享汽车上没有行驶证,仅有少数放了张复印件。

交警明确表示,行驶证作为车辆合法上路行驶的唯一证件,必须随车携带,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罚,驾车人也因此被罚款记分。

交警还提出,共享汽车不随车携带行驶证、共享汽车因违法被电子监控曝光等行为,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共享汽车企业应主动与交管部门搭建相关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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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取缔共享汽车,什么保障都没得!就知道赚钱MMP,停车也到处乱放!

发表于 2018-5-22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建议取缔共享汽车。一是有极大安全隐患,二是造成交通拥堵。

发表于 2018-5-22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共享汽车应该取缔这些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09:43
交通事故,所谓“垫付”的法律依据不足,应该是按责任走流程分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09:51
说白了,GOFUN公司做的是只赚不赔的买卖!不仅体现在发生交通事故的赔付上,还有车辆的维修上。这一点在上海那边已经有很多例子了!

发表于 2018-5-22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突破传统的新鲜事物越来越多,不能再墨守成规反应慢速了。部门要与公司多沟通,既方便群众,又合法规范,有的观点是动不动就喊取缔,干脆回到刀耕火种得了,大家都走路多安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09:53
自己撞的人想要别人帮你赔钱???脸很大是吧?

发表于 2018-5-22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自己驾驶自己的车撞了人谁给你赔钱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0:00
如果五万不够医疗费,就卖共享车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0:37
共享社会发展的资源,应该多给这一部份开支,不能光中国农民都享受完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0:39
为什么没有行驶证呢?交警部门应该深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0:46
使用共享汽车的人本身是否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如何鉴定?出了问题找谁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0:46
使用共享汽车的人本身是否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如何鉴定?出了问题找谁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0:46
使用共享汽车的人本身是否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如何鉴定?出了问题找谁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0:46
使用共享汽车的人本身是否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如何鉴定?出了问题找谁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0:46
使用共享汽车的人本身是否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如何鉴定?出了问题找谁负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2 11:16
应该出相关文件明确规定

发表于 2018-5-22 1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公司先行垫付,现在谁的私家车也不可能只买5万元的三者险,明显坑人

发表于 2018-5-22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买5万就是为了坑人啊,完全可以多买点,然后谁出了事故,就让出事故的人赔保险钱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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