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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骑车带娃闯红灯被出租车撞飞,交警判定骑车女子负全责!电动车车主这样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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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7
电动车也该管管,还有就是李女士没有硬的后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7
不守法的人就应该负全责,骑车就了不起啊,那红绿灯用来干啥,简直是不可理喻

发表于 2018-5-23 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看法是依法办事,是谁造成的后果就由谁来承担,不管你是弱势群体还是强势群体,只要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就得依照规矩办事,还有国家及交通部门应该明文出台制定不管你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凡事借助于代步工具在道路上的行驶者都应该登记并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许可材料方可上路。现在的电瓶车三轮车是交通事故中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隐患肿瘤,为了能让我国有一个良好和谐的交通社会次序时代我们一定要让这个“交通事故的隐患肿瘤”彻底的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社会更和谐、让交通更安全、更畅通。让人人都讲安全、让人人都做到安全!安全只有普法,随时随地严肃监管;抓典型、抓重点、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7
不闯红灯,哪有这个事故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8
活该,讨厌这种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8
我觉得不尊守交通规则应当负全责,我也是一名普普通通的驾驶员,车在行驶谁都不想出这样的事,所以说不管电瓶车,还是摩托车希望遵守交通规则这样对每个家庭都负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8
对于不守规矩的人就该判她交通肇事罪,不能改,不能有前车之鉴,要不然后面更不好约束这些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9
起码的规则都不遵守,活该的。法律是必须严肃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9
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9
终于法律回归正道了!对违法者还应重处!建议引进鞭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9
不守规,自作自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29
活该,这样的人就该撞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30
不遵守法规让她付出血的代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30
闯红灯还他妈有理由了?中国法律真他妈不正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30
真的就该这样,凭什么就要保护弱体,一切事故全是开车的责任?这样就给了他们闯红灯出事了还有人赔的理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31
法律就该治治这种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31
这二年,根本没有所谓弱势群体,只是刁民多而已。与财富权势无关

发表于 2018-5-23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看法是依法办事,是谁造成的后果就由谁来承担,不管你是弱势群体还是强势群体,只要违反了中国法律法规就得依照规矩办事,还有国家及交通部门应该明文出台制定不管你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凡事借助于代步工具在道路上的行驶者都应该登记并应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格许可材料方可上路。现在的电瓶车三轮车是交通事故中存在着一个最大的隐患肿瘤,为了能让我国有一个良好和谐的交通社会次序时代我们一定要让这个“交通事故的隐患肿瘤”彻底的消灭在萌芽状态,让社会更和谐、让交通更安全、更畅通。让人人都讲安全、让人人都做到安全!安全只有普法,随时随地严肃监管;抓典型、抓重点、严惩不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31
法制社会,应按法律规定处理,让大家懂法依法守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5-23 13:31
法律终究是法律,不是同情,包容不守法的人,只保护守法的人,如果守法人成了受害人,那才是法律的最大纰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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