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要切实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政治站位,针对扶贫领域容易发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立足源头,因地制宜,建章立制,扎紧制度机制的笼子。同时,广泛开展学党纪党规活动,向全体党员干部重申纪律要求,强调底线红线。 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错综复杂,开展专项治理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要走的一条路,胜利的关键是要抓好主要矛盾,找准主攻点,然后火力全开。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脱贫钱”、“救命钱”,甚至有可能是“生活费”,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针对于扶贫资金领域必须准确开列负面清单。要深入调研、摸清实情,将近年来各级财政安排的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各方面对挂钩帮扶村的支持资金和项目建设、各类农民培训补助经费、农村低保人员救助、农村“五保”供养生活补助等一一弄清,并结合近年查案执纪实践,开列违规违纪问题负面清单,为对照排查、自查自纠提供有效遵循。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顶风作案的,“格杀勿论”。 同时,针对脱贫攻坚涉及地多面广,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问题表现各异,因地制宜开展工作,确保治理措施对症下药、靶向监督。纪检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不能当“空调干部”,用“遥控器”指挥人员做事,而是必须下到基层,走村入户,到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去,到困难矛盾集中的地方去,到脱贫攻坚任务最艰巨的地方去,做“农民”,不做“城市人”,弘扬“严实”作风,下一番真功夫,深入查找和认真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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