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投资购地开发协议(正式版)
甲方:广安华冠得新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我国《合同法》及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原则,就联合购地建房经营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拟购土地位置:官盛新区A01-11-2号地块,约60亩,商住用地,住宅70年产权,容积率为2.2。该地块于2018年5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
二、拍卖成交后,甲方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房屋设计、建设、售卖等开发相关事宜,并保证项目建设所委托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都具备相应资质;承诺自取得开工许可证之日起,30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并交付使用,8个月右右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若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交付时间延后,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不参与经营管理活动。
三、此次联合投资购地行为系成员自愿组织参加,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缴纳每股首期投资款人民币共计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后,投资行为正式生效。第二次缴纳投资款为本项目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个月内采取按揭(支持公积金)或全款方式(若自住)支付每股100%的总成本投资款,中途不再付投资款。甲方允许乙方自行转让投资行为,或在网签时变更网签人姓名。若因拍卖地价偏高,乙方可于拍卖成功后至项目网签开始后3个月内,无条件向甲方申请退出投资,甲方退还全部所交投资款并按中国银行同期贷款付息。
甲方承诺若拍卖成交后,每股获得该宗土地上开发的一套商品房住宅的收益权(门市及其它商业不参与),待设计方案在规委会上通过后,甲方正式对外销售前,通知乙方,在本项目所有房源中,现场排队或摇号确定选房顺序,任意选择并锁定投资房源。
高层住宅成本价=土地成本价(按计容面积每平方米)+2700元(每平方米)包干锁定,洋房住宅成本价=土地成本价(按计容面积每平方米)+3200元(每平方米)包干锁定。顶、底层在现有价格体系上加200元每平米。土地成本价(按计容面积每平方)=土地拍卖成交价+80元每平方米(进场交易费、地灾评估费、购置附加税等)。住宅商品房成本价包含水、电、天然气的全部开通费及通讯、网络预留预埋到位;契税甲乙双方自付。乙方自行承担的契税为:按政策规定办理产权的契税、大修基金及办理产权、国土证的相关工本费印花、贴花费等,通讯、网络开通费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以上价格。
四、若拍买不成功,甲方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乙方暂交的首期投资款,无论何种原因,若超过二个月退款,甲方额外向乙方支付所交投资款中国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甲方应于2018年5月29日前将全部合伙投资款统一缴进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帐户。5月30日拍卖成功后,全部一次性用于支付该宗地土地款。本次联合投资购地行为,甲方将限制数量(约200股,仅占总投资额的20%),且首期投资款的总额远远低于土地款,因此乙方所交全部首期投资款不会留存于甲方,且不用于修建和其它开发支出。
五、乙方投资的每套住宅商品房,可配置一个标准车位,车位成本价按(地上建筑地价x20%十修建成本1500元)x40平方米计算,并于选房时在所选房屋周边摇号选定车位,并支付总款的50%,余款于交房时付清。若能办理车位产权证,开发方和买方应向国家缴纳的全部税费均由购买方承担,甲方负责协助办理。
六、乙方可以用短信、QQ、微信等方式发送投资者姓名、电话信息先进行意向报名,2018年5月25日前,乙方将首期投资款转入甲方帐号后,凭转款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甲方指定地点换取收据,并签署本协议。
甲方帐号:2316000209201031237
户名:广安华冠得新置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安城北支行
七、本《协议书》签订后,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应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协议,须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总价款20%的违约金。因甲方违反规划规范修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未尽事项,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将获取的商业信息透露第三方,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泄密方全部承担。
甲方:广安华冠得新置业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0826-2328880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或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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