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机扫一扫 下载APP
微博扫一扫 关注微博号
微信扫一扫 发布留言帖
343534354 发表于 2018-5-25 23:28 最后那句说得对,赠送给客户的就该客户享用,天经地义,
举报
全部评论 按赞排序
?????? ?????? 2018-5-26 21:11 ?????????????????????????????????????????????????????????Υ?????????????????????110 ...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楼主可以依法向南充电信索赔
????????? ?????? 2018-5-28 19:17 ?????????????????????????
总不来电 发表于 2018-5-27 13:22 你确实比电信套路了,这个活动实际上是和外地银行办的分期付款,就相当于购房按揭一样的,如果你没有按时存 ...
专查贪腐 发表于 2018-5-26 21:11 这到底是南充电信局领导不懂法,还是营业员不懂法,情况属实的话是盗窃行为,违反了冶安管理处罚法,报110 ...
舍利子-小意思 发表于 2018-5-27 08:36 你以为真的0元吗?我N年前也是交了几千元话费才得了几千元的手机哟!!
1111111111W 发表于 2018-5-31 12:23 没事顶一顶 ,南充电信部门负责人是谁????????????估计要成网红.上面有个哥们说的对,如果银行 ...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Ctrl + Enter 发送] 在APP内通知他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