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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远方的雷达

南充电信手机零元拿,活动好象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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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28 15: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343534354 发表于 2018-5-25 23:28
最后那句说得对,赠送给客户的就该客户享用,天经地义,

谢谢,要是银行工作人员象电信工作人员一样,把客户帐户的钱擅自转入他帐户里,这不乱套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5-28 15: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 2018-5-26 21:11
?????????????????????????????????????????????????????????Υ?????????????????????110 ...

关注南充电信回复。

发表于 2018-5-28 18:26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电信这么坏?
发表于 2018-5-28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工商
 楼主| 发表于 2018-5-28 19: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联糸翼支付,证明营业员的操作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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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8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每天更新维权情况,我们好学习

发表于 2018-5-28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的规定,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楼主可以依法向南充电信索赔





 楼主| 发表于 2018-5-29 08: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 ?????? 2018-5-28 19:17
?????????????????????????

好的

发表于 2018-5-29 1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总不来电 发表于 2018-5-27 13:22
你确实比电信套路了,这个活动实际上是和外地银行办的分期付款,就相当于购房按揭一样的,如果你没有按时存 ...

南充电信确实会玩套路,请版主置顶,公开爆光这种行为。

发表于 2018-5-29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电信不守法,敢把客户资金拿。南充电信很大胆。客户资金都敢转。
身为国企不守法,工商经信真没法?
公开爆光不回复,只好网民来监督。
职能部门请介入,良好风气靠监督。


发表于 2018-5-29 12:49 | 显示全部楼层
电信套路深,我要回农村
 楼主| 发表于 2018-5-29 17: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5-30 08: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5-30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专查贪腐 发表于 2018-5-26 21:11
这到底是南充电信局领导不懂法,还是营业员不懂法,情况属实的话是盗窃行为,违反了冶安管理处罚法,报110 ...

关注相关部门的处理结果
 楼主| 发表于 2018-5-30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舍利子-小意思 发表于 2018-5-27 08:36
你以为真的0元吗?我N年前也是交了几千元话费才得了几千元的手机哟!!

           我每个月多交了30块,两年就720块,套路归套路,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中国电信不给客户办理书面服务协议,实行网上签约,让客户没证据,不能明明白白消费这也是违规的,这个我都没说啥。但利用帮客户安APP,用客户资料注册帐户,设密码转走客户帐户上的钱就明显违法了。

发表于 2018-5-30 16:47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电信公司咋不出来走二步

发表于 2018-5-31 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是到银行去开户,银行的人也学电信,我帮你安手机银行App,用客户的资料注册帐户,设置密码,然后把帐户上的资金或银行赠送的代金券扫到自己帐户上,然后说是自己的,这种操作先不说违不违法,违反银行内部规定不?有没银行的网友出来解释下?
 楼主| 发表于 2018-5-31 11: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上午嘉陵电信联糸我协调处理,和当事营业员进行了沟通,爹说爹有理,妈说妈有理。但从中发现了零元拿手机,成为分期的前置条件没有让用户知晓并签字确认,我将视情况另外发贴爆光。南充电信面对舆情拒不公开回复,电信工作人员说为了低碳环环保,和电信局签订服务协议(合同),可以网签,它单方面持有,请明示哪条法律规定的?公权法无规定(授权)不可为,公民法无禁止既可为,我国的法制原则清楚不?一个电信工作人员还说,转发500次,点击多少次我就违法了,欢迎大家转发,力争点击上5万,就看到底谁违法了?

发表于 2018-5-31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顶一顶               ,南充电信部门负责人是谁????????????估计要成网红.上面有个哥们说的对,如果银行的人这样操作,个个发了.

发表于 2018-5-31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1111111111W 发表于 2018-5-31 12:23
没事顶一顶               ,南充电信部门负责人是谁????????????估计要成网红.上面有个哥们说的对,如果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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