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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私自开通“闪付”功能未让持卡人知情,未经持卡人允许就开通闪付功能本来就是一种错误,还好意思不要脸的叫持卡人因为银行自身的错误做法而为自己“审请”关闭“闪付”功能,让持卡人拥有知情权,让持卡人审请“开通”“闪付”功能才说的过去吧,我有次买东西就是,一刷卡就付了费,我还纳闷,还问了收银员怎么我没输密码你们就能收到就钱呢?收银员说银行卡有闪付功能,我当时就无名火起,办卡的时侯没说,资料上也没说明,要是卡被不法分子拿到了后果很严重的,那些银行简直太不负责任了!自那时侯起,心理就有了压力,患了强迫症似的总担心卡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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