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日20:00,我驾驶自家丰田车辆,在巴中下两高速出口下高速时,被收费员拦截,理由:涉嫌偷逃费(我之前从未闯过杆,每次下高速,收费员说好多就是好多,都是及时缴费的)。
因为老婆怀有身孕6个月,儿子刚四岁,气温偏低,考虑当时情况,问下两收费站负责人,能否先走,后面查清后解决,但该负责人说:“暂不解释,等公司稽查来了再说”。
一直等到快九点,四川交投公司稽查人员才来到现场。解决方案:要求补八座车辆按七座收费差价,2000多元。作为消费者,系统好多钱,收费员说好多钱,我就交好多钱,我没交。一直僵持到9点40左右,高速交警到现场时,才放行。
我想请问:1.作为交投公司有什么权利不让我下高速?我又没欠你们费用,我该缴纳好多就缴纳好多。2.你们的系统及收费员的过错凭什么让我们消费者承担?3.期间多次找我行驶证,你们有这个权利吗?4.你们给我说偷逃费,其实我认为是你们自己失误或者错误,为什么给我扣这么大帽子?谁给予你们这么大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