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名为“营山卤肉”的网友在麻辣社区营山论坛上发帖“农村里的包办婚姻就可以强抢民女,为所欲为吗?”,称其一名女性朋友被逼迫结婚、禁闭拘身,报警后派出所敷衍应对,未及时依法处理。得此情况后,我局立即安排政工、消水派出所等部门调查了解。经调查核实,该网友所反映女性吴某,系营山县涌泉乡人。吴某于2015年经媒人介绍认识骆某某不久后按照农村风俗举办了婚礼,因年龄未满法定结婚年龄,二人未领取到结婚证。2016年吴某与骆某某到广东打工,在务工期间吴某认识了刘某(该贴发帖人)。后骆某某将吴某带回营山老家。2018年5月,刘某到营山县骆某家中,想要带走吴某未果,于是刘某便发出此贴于麻辣社区。
此贴中所反映的几个问题经公安机关核实,其事件真相是:1、吴某作为成年人且系自愿居住在骆某家中,平时亦可自由出入,也能使用手机,吴某并未被限制人身自由;2、据吴某本人证实,吴某的身份证、户口本由其亲生父亲代为保管,警方已告知吴某父亲,如果吴某需要应该将证件交还吴某;3、此事不符合公安机关立案规定。调查结论:网友“营山卤肉”所反映的情况不属实。
警方提醒:广大网民朋友一定要依法依规使用网络,不要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实言论,更不能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行。
营山县公安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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