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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孩子被狗扑咬 公共场合不拴绳的狗谁来管?( 广元城管局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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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十佳政务机构

发表于 2018-6-12 16: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你们好!
    按照《广元市犬只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于2013年在109厂原废旧厂房基础上建设了广元市流浪犬只收养中心,并加大对市城区流浪犬只进行捕捉、圈养力度。但市城区部分宠物饲养人员随意丢弃老弱病犬的情况仍较突出,加之部分市民公共意识差,宠物犬散养散放也给我们执法和收养工作带来极大的压力。今年入夏以来,市城区先后发生多起犬只伤人事件,我局一是协调配合利州区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宣传和监督管理,同时从5月28日开展市城区犬只专项治理行动。截止目前,已捕捉流浪犬只35条,对敞放犬只的72名饲养人给予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罚。二是落实执法人员加大广场、公园、学校周边和廊道绿地等地段巡查力度和密度,对宠物饲养人敞放犬只的现场督促整改,对甄别为流浪犬只的进行了捕捉。三是加强《广元市犬只管理办法》宣传,制作宣传标牌79个,设置宣传7个、印发宣传10000份,同时联系新闻媒体对敞放犬只等不文明行为进行了公开曝光。
    规范饲养宠物是文明城市的具体体现,在此,我们呼吁广大宠物爱好者,加强文明意识养成,不要遗弃老弱病犬只,不要敞放犬只,做文明宠物爱好者。同时也请广大市民对发现的遗弃老弱病犬只和敞放犬只等不良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96198)我局将及时跟进查处。

                                                                          广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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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5
因为有些是家人经常带在身边的乖乖狗,是不会伤人的,所以我认为这种狗没拴也不要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5
要是知道狗会伤人的话,还不用用绳子拴住或看管好,不仅将狗捕杀,狗主人还应受到处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5
第一保证它不乱跑!第二保证过路人其他人的安全!也闭免影响起不必要的麻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5
如果不注射狂犬疫苗的狗,应该就地正法。立即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6
特别讨厌不圈养,小孩子一点安全感都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6
我觉得应该把这个权利交给狗肉店的老板,允许抓回去打整来卖,还可以解决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公共场合敞开放养规定可以任何人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6
我小时候被咬了狗没有拴绳  但是我还是不怕  我还挺喜欢的   腿上很大一个疤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6
那些说杀狗的脑壳有屎吧,怎么没提倡杀你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6
还应给狗嘴戴上罩,以防咬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7
养狗狗可以,就是应该挂主要标志,在政府办养殖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7
由其是大型犬只,不栓绳更应该打打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7
养狗人和狗同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7
应该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7
城管哪去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7
养狗有钱的主,把别人安全不当回事,应该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7
小孩最无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7
对于那些养狗不拴绳,不给狗戴嘴套就带出来遛街的人,应该把其抓去劳教15天,若因自己养的狗伤了人,则应按故意伤害罪而定刑,凡有咬人经历的狗,一律捕杀。
      严厉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类!
  
还有意见和建议的朋友请跟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8
放野狗,既伤人,又污染环境,养狗之人没有社会公德。见到野狗一律捕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6-12 16:08
没钱还养狗,既然养了就得负责任,要不把养狗伤人的人判刑,看还有人养狗负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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