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要“学好用好纪律法律,依纪依法履职尽责”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认真研究解决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上有一个大进步。 “增强宪法意识,做法律的守护者”。纪检监察干部是纪律执法者,也是党章党规、宪法法律的守护者。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要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自觉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严格依照宪法和监察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学习法律法规,做纪律法规皆通的‘专业人才’”。要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自觉履职的前提是要熟知,先把宪法法律法规、党章党规党纪学好。要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要求;要学习宪法、监察法,弄清楚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搞明白法律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做到既要“愿干、想干”,还要“会干、能干”,将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条文熟记于心、熟练运用于案件之中,努力成为纪法皆通的“专业人才”。 “增强程序意识,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强化法治意识、法治素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始终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办事情,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增强程序意识、规矩意识,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追责问责都要充分考虑是否合法合规。要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每个案子、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要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要完善自我监督机制,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坚持集体决策,细化工作流程。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工作,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及时清除害群之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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