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5日中午12时许,潍莱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在青新高速平度南收费站执勤。一辆未悬挂号牌的白色SUV驶出收费站后,民警要求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并接受检查。民警查看其临时号牌时发现没有问题,但是细心的民警却发现该驾驶员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字体和正常的驾驶证字体有些不一样,怀疑该驾驶员张某使用的是假的驾驶证。随后,民警将张某带至执法站内接受进一步的检查,通过公安网查询比对发现,张某的身份证信息是张某本人的,但是驾驶证的档案编号却是其他人的。但在询问过程中,张某一直坚称自己有驾驶证,自己的驾驶证是教练发给他的,怎么可能会有问题。原来,张某只考过了科目一,但是后面的考试太难了,无法通过,于是便给了自己学车的教练1200元钱,让教练给他“办”了一本驾驶证。张某以为此证与真的驾驶证一样使用,所以立马从青岛二手车市场买了一辆车,刚从青岛回平度,就被正在执勤的民警查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无证驾驶,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张某因两项违法行为并处,将面临罚款3000元,拘留20日的处罚。潍莱大队将对张某的假证出处进行进一步调查,“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将受到“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同样的处罚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