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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岳池县的政府部门作为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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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8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投诉地址:岳池县石垭镇三块碑村七组

投诉原由:给低保百姓修建房屋,修建房屋却占用了公共过道,公共乡村路,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投诉主张:希望有关部门能出面解决,不要让老百姓之间相互协商,给出一个决定性的结果,修房子可以,请不要占用过道马路,车辆都无法                   通行了,起码保证车辆通行,而且他自己家还有一个池塘,池塘位置完全可以用于修建房屋所需要的面积,为何偏偏不用???

投诉对象:石垭镇相关部门不作为

  PS: 中央领导在讲话中明确表示,要为农村老百姓,修路,修大路,修好路。可是石垭镇的相关部门却纵容占用乡村路的行为来修建         房屋,试问,这是否违背了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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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8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您好:
您所反映的石垭镇三块碑村修房占用公共过道一事我镇已收悉。经我镇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得知,您所反映修房占道者为石垭镇三块碑村七组村民王某,王某是享受低保救助的残疾人士,长期居住在其弟房屋的地下室中,生活条件极其落后。为改善其生活条件,此次我镇按政策为其争取了d级危房改造指标,项目选址于王某的自留地上。因王某缺乏劳动能力,其自留地附近的住户在未征得王某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其改造成了可通小汽车通行的通道,即您所说公共过道。我镇及村两委了解情况后,曾多次对此事进行调解,王某也同意让出其自留地的20㎡作为过道,只留下10㎡用于建房,但占用该地块的住户并不同意,此事仍在积极调解中。目前,王某的危房改造项目并未动工,也并未占用过道。我镇将继续为合理调解此事积极努力,也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监督,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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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18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垭发布 发表于 2018-6-18 19:16
网民您好:
您所反映的石垭镇三块碑村修房占用公共过道一事我镇已收悉。经我镇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得知,您所 ...

我们都明白王某的情况,并且支持政府的工作,我们的要求很简单。房子要修,路要留(汽车正常通行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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