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 党中央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纳入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并将改革及试点工作中取得的重要成果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写入宪法,实施监察法,依法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为各级监委履行职责提供了法治保障,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开展。 纪检监察干部要把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作为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多方面提升自己。同时要注重培养法治思维理念,使法治思维成为自发的一种思考方式,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更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始终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办事情,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工作效能。更要把学深悟透用实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并同全面从严治党、反腐惩贪、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促进全面融合,构建高效、务实、有力的双重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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