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公开曝光7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沐川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易少波,丹棱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邱琼霞等人因落实主体责任或监督责任不力,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以上案例,说明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向着更严更实的方向发展,由过去习惯性的只处理当事人向处理当事人并同时查处对当事人负有管理责任的领导干部转变,并且对相关领导干部不仅局限于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这一类无关痛痒的处理,而是给予一定格次党纪处分,载入干部个人档案,也让领导干部更清醒的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并非口号。 以上案例,也是对各级党委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的警醒。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党员依规守纪、廉洁自律意识。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执纪常态,切实做到纪律前挺、警示在先,形成反腐倡廉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以上案例,充分体现了领导与职工、干部与群众在法纪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也是法制社会建设的进步,还抱有“当甩手掌柜”“独善其身”的领导干部们,应该醒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