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执行者、捍卫者和监督者,面临着更加艰巨的任务,更高的要求,更重的责任。纪检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中坚力量,如何建立法治思维,学好用好纪律和法律履职尽责?我认为: 一要自觉践行法治理念。崇尚法治、尊重法律,要带头模范遵守法律,切实增强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将法律付诸实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切实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树立遇到问题找法的思维方式,养成解决问题用法的工作方式。在做决策、解决问题时,都要遵从法律、依法办事,善用法治思维促进法治实践。 二要自觉运用法治规则。法定职责必须履行到位,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履行职责要合法,“法无授权即禁止”,无论是案件查办、党纪监督、行政监察,还是信访接待、纠风治理等,都要遵守工作规则,确保执纪执法行为的目的、权限、内容、手段、程序、结果合乎法律规定;尊重法律权威,在法律规范下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决不能随意性执纪、选择性查处和越权违规办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群众利益,让每一起案件的查办都体现出公平正义。既严肃惩治腐败,又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善于运用法治方式查办案件,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贯穿始终。 三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纪检干部要主动接受组织、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到扣紧自己的“风纪扣”,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监督面前没有特殊群体,监督者更要带头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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