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作为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深知责任重大,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 一、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融会贯通,提高履职能力。将监督力量下沉到村(社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力量,着力解决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必须要用好纪律和法律才能更好的履职尽责。要坚守党章和法律赋予的圣神职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充分利用好法纪,对心存侥幸,越界越轨的党员干部,得到惩戒,让心存侥幸者得到警示,知耻知止,做到纪律和法律丝毫不能逾越。另外,要警戒自己。“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信任,但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守道德高标准,作遵纪守法的表率。 三、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规定,要有坚定的党纪、政纪观念和法律意识,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党的相关政策、法规为准绳的原则,不徇私情,不考虑个人利益得失,忠于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在工作和生活中要耐得住清苦、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不掺杂任何私心杂念,模范地遵纪守法和执法,切实维护好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为广大党员、干部树立遵纪守法的模范形象。总之,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只有一个上级,那就是组织,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只有一座靠山,那就是人民。唯有守定规矩,抱定信念,我们才能完成好岗位目标工作任务,也能实现一个安全有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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