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 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 首先,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的前提是必须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学好。要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要求;要对着宪法、监察法,原原本本学、一条一条学,准确把握立法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要求,弄明白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搞清楚法律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 其次,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学好纪律和法律才能更好的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加强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新形势下,新事物、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提高纪业务素质和水平,才能对新发展、新情况、新问题有预见、有对策、有抓手,才能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真正打造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监督执纪铁军。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更要多思考,多联系实际,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才能学以致用,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也才有利于把握腐败现象的规律和特点,提出预防措施,采取有效对策。 第三,作为纪律监督部门的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为监督别人、执纪执法的人,必须自觉尊崇党章和宪法,以学习贯彻党章和宪法为基础,做守规守纪守法的模范,依规依纪依法敢担当、善作为,必须保持自律谦虚谨慎,严防“灯下黑”。要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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