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国家纪检监察体制的改革,纪检监察干部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任务和要求,切实在依规依法依纪履职上有一个大幅度第提升,完成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双重职责,是当前纪检干部急需解决的问题。
要自觉学法懂法。纪检监察干部要在全面学习掌握党规党纪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要把法治作为一种思维模式和价值追求,在每一项工作的谋划和实施过程中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一种惯性思维,时刻做到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要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强化纪法贯通意识,提高依纪依法履职能力。自觉履职的前提是要熟知,先把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学好。原来纪检系统的干部要抓紧学法,转隶干部要认真学纪。要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要求;要对着宪法、监察法,原原本本学、一条一条学,准确把握立法的目的、背景、原则,准确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要求,弄明白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搞清楚法律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监督检查形成合力迸发慑人威力,搞好纪法贯通,依规依法依纪履职, 使廉洁从政入脑入心自觉化,让作风建设的持续好转成为新时期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内生产力,推动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上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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