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胜小区城市首座的业主十分糟心,现有物管公司八月马上到期解约,可装修保证金迟迟退不下来。
相关监督单位给业主的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规定,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保证金属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民事约定,不受住房管理部门监督。也就是说,法律并未赋予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装修保证金的权力,不交保证金就不办理进户手续,是一种侵权行为。
那么,已买新房准备接房的业主们,当你们的物业公司让你们缴纳装修保证金,你们还交吗?有人说物业交接后会冲抵物管费,另一个问题又来了,当你缴纳了每月每平米1.2-1.5不等的物管费后,享有了相应的物业服务了吗?反正我只有在接房那段时间见到物管的人是最多的,后来就只剩俩保安,俩门卫,一个坐办公室的。业主实际上并未享受到等价的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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