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目的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如何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面临的重大课题,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
搞好纪法贯通,必须学深悟透党纪国法。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学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监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准确领会其内涵、精髓、要求,搞清楚监察的职责、范围、对象、权限、程序等内容,弄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怎样做,要做到烂熟于胸、运用自如。
搞好纪法贯通,必须努力提升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是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行为方式,观念和思维是行动的“总开关”,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在实践中自觉运用法治的精神、原则、规范、逻辑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切实把依宪治国和依法行政的理念和要求贯通于监督检查、正风肃纪、责任追究当中,确保每个案子、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
搞好纪法贯通,必须注重传承总结积累。纪检监察干部除了学习基础理论知识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注重传承、总结和积累,要搞好“传、帮、带”,充分继承老一辈好的做法,要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善于总结经验、积累教训,在实践中不断锤炼本领、提高能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