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脑壳都痛!广场舞扰民还需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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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本坛不断有网民发帖投诉广场舞扰民问题。过去,我们也曾为此进行过该话题的讨论。这的确是个“老大难”问题,令各方感觉到“脑壳痛”。感觉,这广场舞跳得实在是有点不像话了。
作为一种大众性的娱乐活动,参与者众多,且大多以中老年人为主,政府拿它也有些不太好办。这些年来,跳广场舞的大妈们与被广场舞噪音影响的居民们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一直在加剧:打砸音响,投诉,发生口角,甚至打架斗殴冲突升级犹如叙以局势令人不安。有人为此作了一个民意调查和投票,显示受访民众和网民大多站在反对跳舞一边。
跳一跳广场舞实则有助于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锻炼锻炼,其本身无可非议。然而,这一群人在这跑马圈地的过程中不断翻新广场舞的地点、形式和花样,板眼多得死人,就显得让有些让人感觉不舒服了。有的组织者装备了高级音响及扩音设备,放音乐时声音震天,站在思源广场能听到城北滨江路上的广场舞,站在兔儿山上也能听到摩尔春天附近的纵情歌唱,其扩散到江湖上犹如“蝗灾”一般,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于是,就有人不甘心地责怪和投诉有关部门了。
公平公正的说,这个看上去有些讨人嫌的广场舞属于群众自发性的娱乐活动,很难有统一的政策要求和规范标准,尤其是对广场舞的场地、规模、人数、音量等也难以有所约束。过去,一些广场舞扰民严重,有群众报警后,出警民警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城管执法也不太好办,大多是劝说一下他们把音量放小一些,早点结束,或者换地方等,你还能把他们啷个办?可问题是,待执法人员一走,这一群体还是“留下一段真情 让它停泊在“枫桥边”。附近的居民呢,只能是“无助的我,说个实话,已经嘿们讨厌这份情感 。
说来也是的,这留连的歌声总是在敲打着我们的无眠。广场舞扰民已是不争的事实,并且,市民中也早已形成了支持和反对的两大对立群体。
爱好者:跳舞是自由,想啷个跳就啷个跳,旁人无权干涉。至今好像还并没有一部法律对广场舞加以禁言,也就是说法无禁止皆可为。
反对者:哪个不准你跳嘛,关键要分场合、分时段、不扰民噻,刷存在感不是嘞个刷的噻,呕人得很,跳来跳去跳啥子?。
我说哈,这现实就是现实,不晓得是哪个年代遗传下来的兴跳这个舞。你就算把统战部的领导喊起来也难得统一战线,叫上宣传部的领导来也还是难得统一认识。两者很难有思想认识上的统一,更难以达成和谐相处的共识。如果说,我们为此去责怪有关部门不作为那的确是有点冤枉人。
那么,到底啷个办?如何治理?综合各地经验和考虑各方观点,仅供参考。
一、先规范。各个街道、社区及属地派出所可对辖区的广场舞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看看有多少个广场舞群体、日常参与人数及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扰民的种类和程度,然后约谈广场舞组织者、牵头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开诚布公,约法三章,并签订不扰民协议,以此加强广场舞爱好者的自律。
二、后治理。加大日常的监督管理力度,在先期约谈、告知的基础上,对违反协议的广场舞组织者实施警告和经济处罚,逗硬不迁就。
三、创新方法多管齐下。对于广场舞,既要保护群众自娱自乐的积极性,又要管理好,做到不扰民,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如果说,完全禁止广场舞显然不现实也不可取,一弄就又是矛盾。但是任由其扰民也不行。所以,基层管理部门要开动脑筋,创新方法,多管齐下,通过有效的管理尽可能使广场舞爱好者与周围居民和平共处。还需提醒一下,倘若你家有跳舞者也请您不妨打下招呼。
个人认为,一个宜居的环境首要的条件应该是安静。安静之所以能被称之为高贵的品质,其隽永能为世人所迷恋,那一定是因为它给人以心灵的自主。
“跑马圈地”、音量超大,厉害了我的锅!
关于广场舞,还真的不晓得究竟啷个说,那么,就请您也来说一哈。有什么好的招支持一下,请跟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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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透视、热点分析、拥抱自由、独立思想。谢歌说事,以最卑微之追寻,换社会点滴之改变,以发瘪言的形式演绎麻辣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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