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是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脱贫攻坚工作具有监督责任,在整个脱贫攻坚过程中,应该活跃在脱贫攻坚一线,全过程参与监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要深入群众,当好社情民意“情报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职责定位,紧盯“数字脱贫”“资料脱贫”等突出问题,走出办公室,到田间地角与群众交心谈心,听群主“吐槽”、让群众“找茬”,真正掌握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收集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建好民情台账,找准“护航”脱贫攻坚工作着力点。 要盯紧过程,当好政策落实“监督员”。加强组织协调,汇聚财政、民政、住建、农业、交通、水利等部门合力,以精准监督助力精准脱贫,重点盯住扶贫领域易发多发腐败的环节,强化对扶贫资金“流向、流量、流速”和扶贫项目进度、质量的监察和预警。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三早”预警,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范和遏制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问题。 要从严执纪,当好执纪办案“战斗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对脱贫攻坚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做到有案必查、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重点查处扶贫资金使用过程中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腐败问题,严厉惩治利益输送、党员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等问题。对排查出的违纪违法线索,坚持“一案双查”,组织精干力量严查快处,分期分批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形成强大震慑,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党中央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竹园竹园经济开发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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