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法贯通 尽职履责 随着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为进一步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据,对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作为手握戒尺的纪检人,运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才能做到纪法贯通,尽职履责。 一要“善学”。要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系统学习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掌握监督执纪问责的基本原则、基本规范、基本程序、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弄明白法律规定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 二要“力行”。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始终严格按照纪律和法律规定作决策、办事情,以踏踏实实的行动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重程序、讲规矩,严格依照党的原则、纪律、规矩和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分清纪法界限、推进纪法贯通、注重法法衔接,使权力运行既规范有序又顺畅高效。 三要“慎思”。要自觉遵守法纪,做守规守纪守法的工作人员,打铁必须自身硬;在行使权力上要慎重,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严防“灯下黑”;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在监督之下开展执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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