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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龙城名都产权问题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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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名都的房子产权只有40年,02年拿地到现在已经用掉16年,只剩24年,住宅小区不都是70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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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3 07: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发商售楼时说的七十年,现在只有40年存在欺诈行为

发表于 2018-7-3 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7-3 08: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首付时就要把接房的所有费用交清,还收了2%的税,而按规定,首套房应为1.5%,并且接房时才交。我还专门问了,那边说交房时会退回那0.5%,无凭无据,是被忽悠的节奏。

发表于 2018-7-3 08: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交了2%的税。产权买房销售的说的70年,网上宣传也是70年,而6月公开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

发表于 2018-7-3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多得很,习惯了就好了

发表于 2018-7-3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盖屠僚 发表于 2018-7-3 08:31
我也是,首付时就要把接房的所有费用交清,还收了2%的税,而按规定,首套房应为1.5%,并且接房时才交。我还 ...

“首付时就要把接房的所有费用交清”
---- 这是不合法的。

“收了2%的税,而按规定,首套房应为1.5%”
----- 这不合法。

“那边说交房时会退回那0.5%”
---- 吃进去,再吐出来,比较难。

总之,一句话,开发商千方百计弄钱。说明他们资金链紧张。
我的系列贴,论坛网友似乎并不重视。大家更在意的是房价。其实更重要、更应该在意的是广安房地产的巨大风险:烂尾楼。

发表于 2018-7-3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路漫吾求兮 发表于 2018-7-3 08:43
我也是,交了2%的税。产权买房销售的说的70年,网上宣传也是70年,而6月公开的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

商业用地是40年、商住两用是50年、住宅用地70年。

这个项目是商业用地。去问一下广安市住建局:你们房子改用途没?如果没改,办不了房产证。

发表于 2018-7-3 1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7-3 16:2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购房群众合理反映述求,请市、区住建、国土部门出来说一下。

发表于 2018-7-3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的房市真乱  政府腐败一窝

发表于 2018-7-3 17: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7-3 19: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kavtzm 发表于 2018-7-3 11:14
是龙城名都的一期还是二期?

龙城名都所有的房子

 楼主| 发表于 2018-7-3 19: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70年产权变40年? 广安某楼盘小区业主讨说法
2018-07-03 广安思源房产网
买了新房等待交房入住本来是一件喜大普奔的好事,但是对于广安城北某楼盘的业主来说,却接二连三遇到了让人头疼的事。

近日有网友在网上反映,自己买了广安城北某楼盘的房子满心欢喜等待交房,却得到了可能会延期交房的消息,而且更让人愤怒的是开发商在今年6月时对外公示了小区土地使用权的公告,上面显示土地使用权截止日期为2042年。

据悉,该楼盘土地是在2002年以出让方式获得,直至2015年才开始对外销售,也就意味着楼盘土地的使用年限仅为40年,而未公示之前楼盘销售一致口径对外宣称土地是普通住宅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不免让人怀疑其开发商存在欺诈的行为。


 楼主| 发表于 2018-7-3 19: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据网友上传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图片显示,该楼盘的土地用途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根据《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1]255号文)了解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是“指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工业或商业等混合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因此,“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要区别具体情况,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七十年,工业用地的五十年,商业用地的四十年。

而该楼盘仅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也就说明该楼盘的土地使用性质实则为商业用地。这样一来最让业主们担心的就是40年产权到期了将如何处理。

根据我国现有的《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意思就是,商业用地同样可以续期,但是最终是免费的还是有偿目前还没有相关的法律明文规定。那么,购买这一类土地性质的会有哪些风险呢?小编也为大家梳理了一下:

1、土地使用权的具体年限由原土地使用人与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确定,但该合同不能简单地将“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理解为“综合用地”,进而将土地使用年限机械地规定为上述暂行条例第(五)项规定的五十年。有鉴于此,建议房地产交易行为人注意购房合同中关于土地使用年限的相关约定。

2、可能落不了户口,拆迁也没赔偿,还有可能是违建,要强拆。

3、这种土地和70年的普通住宅不一样,可能税费、水电费等都比较贵一点的。

针对以上种种疑问,小编还是希望该楼盘的开发商能够与业主当面解决清楚,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楼主| 发表于 2018-7-3 2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开始以集会的方式向开发商,政府施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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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4 09: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7-4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购房群众合理反映述求,请市、区住建、国土部门出来说一下。

发表于 2018-7-4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购房群众合理反映述求,请市、区住建、国土部门出来说一下。

发表于 2018-7-4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购房群众合理反映述求,请市、区住建、国土部门出来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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