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K123网友: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您在问政四川上反映低保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政策回复如下。
(一)关于低保保障线标准。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巴府办函〔2017〕94号)精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460元/月.人(即:城市居民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460元的才能享受城市低保)。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其标准为3300元/年.人(即:农村居民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3300元的才能享受农村低保)。
(二)关于低保保障率的问题。城乡低保无保障率限定。按照《巴中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按程序向乡镇(街道)递交低保救助申请,经“四审四公示”程序,逐级审核认定,无异议后方可纳入城乡低保救助,做到应保尽保。您反映的“凡是高血压,糖尿病人等,只要县医院有手续,就是住院打个结石,都在吃低保”的问题,如因患病住院,在经医保局报销、商业保险赔付后,家庭收入达不到低保保障线标准的,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均可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三)关于违规人员享受低保的问题。长期以来,平昌县民政局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全县公职人员、领取养老金、购买车辆、购买(经营)门市、死亡人员、拥有两套住房等人员进行比对筛查,建立低保监督平台,凡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按程序予以清退,接受群众监督。
(四)关于岳家镇低保情况。岳家镇按照县民政局低保审核要求,及时制定了2018低保年审方案,召开低保年审工作会议和低保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明确低保审核责任。岳家镇严格执行城乡低保“三审三公示”程序,严格城乡低保准入条件,严格对象审核。目前,正在低保年审中,将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按程序坚决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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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民政局
2018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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