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的来件。据了解,得月星城项目由于规划总平面图中所记载的粮机厂暂未拆除,该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未收回办理注销登记,仍具有法定效力。为保护粮机厂待拆建筑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为有利保证得月星城全体业主公共配套空间的使用权利不被侵占,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第九章第1节第3款“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由于申请人提供的建设工程材料不符合规划,该项目无法办理土地合宗事宜,无法按套建立土地分摊台账表,导致购房业主一直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考虑到业主迫切的办证诉求,2017年11月9日,我局又与市规划局就该项目实际问题、可行性解决方案进行深入研究。同时,我局于2017年12月12日再次向市政府专题请示,恳请市政府再次召集市政府法制办、市信访局、市规划局、涪城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会商,研究解决“得月·星城”项目办证问题的办法。待研究形成一致意见和可行性办法后,我们将第一时间通知业主并积极推进办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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