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区经侦郑伟枉顾执法流程损害群众利益
尊敬的梁书记您好:
我叫袁林佳,于2017年底应聘进入成都天府区的四川鑫圆共享建材运营有限公司,刚进入公司半月,在2018年1月中旬有警察到公司控制了公司的管理人员,后来才得知我刚入职的这家公司涉嫌传销。其中一名叫郑伟的警官要求我们交出了自己的手机和手机的密码(我这部手机是我进入这公司之前买的苹果IphoneX)。
我需要向梁书记反映汇报的情况是:
1、从办案当日到时至今日没有任何一名警官给我们出示过证件和法律文书,就知道拿我手机的干警名叫郑伟。
2、扣押我的私人物品让我签字了一张单子,但是拒绝给我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书,更是拒绝给我提供《物品扣押清单》。
3、我为了能够拿回属于我的手机,在我苦苦哀求和再三追问的情况下才告知我他们是眉山市彭山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的干警。
4、后来我多次打电话和去彭山区找他们,告知手机在检测,一星期以后就可以拿,就这样我苦苦等了20个一星期以后了还是没有等到结果。
5、我多次去眉山市彭山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要求给我出具《物品扣押清单》,他们态度极其恶劣拒不出具,而且言语之中示意我就不要再去要手机了。
6、通过其他同事得知这家涉嫌传销的公司老总都已经被放出来了,我打电话过去要求还我手机,现在就不是拒绝了,而是含含糊糊相互推脱,闪烁其词。
7、这次被扣押私人物品的共有六人,据去找的同事说有人暗示私下给个红包就可以拿回自己的东西。
尊敬的梁书记:我们也是被公司欺骗的受害者,刚入职半月公司就被查,工资没有拿到。自己分期还款的手机还被扣押,郑伟警官也不出具《物品扣押清单》,也不说什么时候归还我手机。这无疑让我生活雪上加霜,请梁书记明察秋毫,为我们主持公道。
同时我们也希望彭山区公安分局从严治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断强化公安干警依法依规执法办案意识,引导广大干警把理想信念、法治观念、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警钟长鸣,近几年彭山区公安系统出问题的人出问题的事应该还历历在目,当然我们也不希望将此小事再次反映到上级纪检部门、上级公安机关、上级检察机关和媒体。
尊敬的梁书记,眉山市今年再次被中央综治委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您也一直要求,全区政法系统要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建设新时代过硬政法队伍,为建设繁荣美好眉山提供坚强的政法保障。但不能因为个别干警的枉顾执法程序等粗暴执法行为影响着眉山公安系统的良好整体形象,影响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期待您百忙之中能够过问此事,盼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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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楼主于7月11日跟帖表示此事已解决,详情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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