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安区“城市之都”业主委员会违规违纪操作 选聘物业公司的行为情况汇报 尊敬的广安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您们好! 一是关于广安市广安区“城市之都”小区业主委员会违规违纪操作选聘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情况汇报;二是广安市广安区北辰街道办事处陈清华副主任在处理“城市之都”业主委员会违规违纪行为的案件上督查、监管失职的事宜如下: 1、“城市之都”小区业主代表:刘在元等人于2018年5月份向广安区政委提交“城市之都”业主委员会抗拒执行北辰街道办事处及广安区执法大队联合调查结果,经查证“城市之都”业主委会在招聘物业公司时有违规违纪的行为属实后,并责令“城市之都”业主委员会清除重庆海清物业中标的资格,在15日内重庆海清物业公司退场,重新做到公平公正依法招聘新的物业公司入驻。但过了一个多月后,经过广市政委相关领导将材料转交到北辰街道办事处到陈清华副主任处理,他说办事处确无力行政能力处理,解决不了此问题,而是叫她们另想一个办法说辞掩盖事实,由业主委员会对海清物业公司进行了一个满意度调查。但通过我们个别业主再进一步对业主们的签字确认调查时:业主们认为这个签字是不合理,不合法的,重庆海清物业公司是由业主委员会的主任周绍春介绍进来并一手抄办(其理由是:在小区招投标报名期间没有这家物业公司报名,但中标确是这家物业公司呢?这已经北辰街道办事处和区执法局联合调查确认属实)。正在后期海清物业公司进入小区后,并不是业主委员会调查的结果,而是未得到大部分业主的满意,业主要求重新更换物业公司,然而业委会召集小部分业主大肆宣传重庆海清物业,对小区做得如何的好。同时办事处和城管执法局联合调查责令整改的通知一张贴出来就被重庆海清物业扯掉了,对在重庆海清物业在做满意度调查表要业主签的字,部分是作假的,而有的业主根本就不知道是什么就签了字,因为在满意度调查表签字也上不是每一页都说明这个签字是什么意思呢?就让业主签字吧?说什么小区这样那样的避重就轻,不直接问这个是对重庆海清物业公司服务的满意度调查表签字呢? 2、业主向办事处反映重庆物业换6栋电梯钢丝绳,收取人工服务费3000元的问题,同时也反映在重庆海清物业公司进驻时,海清物业对小区业主承诺维修费在2000内由物业公司支付,超出2000元以上就由业主们支付。但对更换钢丝绳的费用时,物业公司是说一套做一套,既然电梯交了维保费,为什么在更换材料时还要收取的人工服务费呢?电梯钢丝绳这次更换用了10800元,业主代表们去询价是4.9元/米;而物业公司买来报账的是7.9元/米,多用业主们维修资金3800多元,就这次电梯钢丝绳更换一次业主们就多损失6800多元的费用呢(其中人工费3000元,多报账3800元)?今后还有这么长的时间,我们的维修资金能经用吗?还有如3栋电梯电板坏了,物业公司的维保人员说是电板坏了,需要拿去维修,过了10几天后维修的结果是必须买新的,经过楼栋业主同意签字更换新的后,由安排物业公司更换电板,但拿回来的电板无任何发票收据及电板合格证说明书等,经业主们再三追问下物业公司承认说不是买的新的,只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但没有一切资料证明书,说电板坏了只是一种借口而实际上根本就没有买新的,很可能是我们的旧电板修好之后安装上的,或是在其他那个电梯上换上来的呢?业主代表们将此事反映给陈清华副主任,陈副主任说,这个换上去应该是由物业公司维修期一年,如有问题应该由物业公司出钱维修或更换了,而业主不再出钱维修。但这种对业主不负责的说法,你们说这是我们小区业主请来为我们服务的物业公司吗?是主管部门解释的理由吗?如真的出了安全事故,到那时可能就来不及了呀?人民领导为人民,这就是为人民服务的领导呀? 3、为了证实对重庆海清物业公司的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我们业主代表将签字表提出一部分查看,发现签字表有的说明内容,而有的签的并没说明内容,如:3栋的住户一共是189户,其中有50余户没有人在家,共签字的有122户,真正是业主实名签字的都留有真实电话号码,但其中就90多户没有留电话号码也没有说明签字内容,请领导来认定这是实名签字吗?业主代表们将签字表拿给办事处陈清华副主任查看时,陈海清副主任说“没有任何人能逼着签,只要自愿签的都是合法的”,陈副主任并将材料转到区执法局物管科,代表们到区执法局物管科去问把我们的签字给他看了,他说我们不管那些,只要是业主签了字办办事处盖了章的,我们就可以备案。他们的这种说法是违背实事求是的原则。 4、2018年7月7日重庆海清物业公司项目周经理到城市之都3栋威胁业主们说道“你们3栋的业主听到,你们这栋的电梯今后如果坏了,我们物业公司就不会管也不会给你们修的了,要维修处理你们去找刘在元他们几个代表,因他在到处控告我们物业公司,说物业公司多用了你们的钱呢”。 至此:我们希望敬请上级有关领导及部门进行调查处理。我们将要求作出以下几点处理意见: 1、北辰街道办事处陈副主任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违规违纪的处理方法是错误的,应强烈要求业主委员会清退重庆海清物业公司重新招标物业公司,因本次招聘的重庆海清物业公司是违规招聘进来的,就必须清退。不是再让“城市之都”业主委员会通过满意度调查,由业主委员会和重庆海清物业公司来误导业主们签字,达到他们弄虚作假的违规违纪的目的,骗取不承担自己承诺的费用和多报账的费用,如这样的物业公司继续留在我们小区,以后给我们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处理?重庆海庆物业公司承诺5万元整改小区用2万余元改善小区其他,设施设备2000元以内的维修费由公司承担,但实际行动呢?六栋换钢丝绳的时候,我们到有资格证及检验报告的钢丝绳销售部去商谈城价格是每米4.9元,因为价格合理,我们业主代表们也就将定金交付了!然而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也不同意,业主委员会非要让为物业公司去购买,不然我们业主代表去交的定金就不报销,逼迫业主代表们不得不同意,然而物业公司购买的钢丝绳的价格是7.9元一米,人工费还另收了3000元,这次换钢丝绳的费用总共用去了13800元,全部由我们业主们支付的,重庆海清物业公司一分钱都没出呢。 2、对于重庆海清物业公司骗取三栋一号电梯换电板金额4260元,六栋换钢丝绳人工费3000元,购买钢丝绳多报账的3800元等,这样一个不合法进入并又不守规矩的物业公司进入本小区,敬请领导们督查清除,不要再让这个物业公司继续为我们小区服务了,还业主们一个公平呢? 3、对于“城市之都”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周绍春为业委会之首的,弄虚做假、违规违纪操作也不执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处理意见,继续误导业主们的这种腐败行为,望领导应该免去她的职务,另选一位为业主着想的业委员会主任呢? 4、业主委会和物业公司来误导业主们不明不白的签字,我们个别业主代表这次又重新抽一栋调查,让业主们签了个自己真实想法的签字,都是实名签字并有签字人的联系电话可以查证。在这次签字比例中超过物业公司去签字的四分之三,请求上级领导给我们小区一个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重新招聘竞选物业公司进入我们小区,在一定时间内清退重庆海清物业公司,对那些违规违纪视法律法规而不顾的业主委员会个别代表进行强制性的更换,如有涉嫌违法的要求依法处理。 谢谢有关领导的关怀和及时的帮助解决此事。 广安区“城市之都”小区个别业主代表: 刘在元 13541883343 李志元 18582611324 刘帮享 13982692357 熊元强 13258492799 代锡林 17087663533
汇报日期: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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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bcbsc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13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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