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死亡”申请,将12年不联系的妻子户口注销,妻子发现后,地方派出所帮助其恢复了户口,6月13日,成都商报对此进行了报道。 7月7日,男方余宁国回家,证实自己因为再次结婚,找人代写“死亡申请”注销了妻子户口,随后与另一女子扯了结婚证。 ▲刘国青的“被死亡”的申请书复印件 男子回应: 写完“死亡申请”后 和另一女子扯了结婚证 7月7日,达州宣汉下八镇的刘国青接到政府工作人员电话,说“丈夫”余宁国回来了,希望8日上午面对面协商两人的婚姻关系。 8日,成都商报记者找到余宁国。余宁国表示,夫妻俩12年没有联系,自己另外找了老婆,“先办的酒席,然后写的(死亡)申请”。余宁国说:“写申请之后才扯结婚证”。 余宁国介绍,死亡申请是自己和岳父刘尚明一起找温黄社区副书记余永健写的,申请内容是自己口述,余永健代笔。余宁国表示,余永健是社区副书记,在社区(村)上工作时一直给别人代笔,此外余永健还是自己隔房的长辈。 ▲刘国青提供其与余宁国的结婚登记申请书的复印件 记者走访黄龙村5组,不少村民能证实,余宁国和刘国青是夫妻。在宣汉县下八镇,成都商报记者找到原来给两人办理结婚登记的李保培,他介绍,余宁国和刘国青两人确实是夫妻关系,是按照原来的身份证信息登记的。 6月初,记者和刘国青前往宣汉县民政局,发现婚姻材料上名字和身份证信息不符,为证明自己的婚姻关系,宣汉县民政局工作人员拿出证明表格,让刘国青填写后,再到社区和乡镇民政办签字盖章。由于工作人员发现余宁国婚姻登记上的身份信息和现在身份信息不符合,社区未盖章。 如今,余宁国和两个儿子都回来了,一家四口都在。7月8日,在下八镇政府组织下,余宁国和刘国青及其两儿子和亲属都到场,温黄社区参与协商,最终无果。 “(我们)两人现在的婚姻关系已经扯不清了”刘国青说。 婚姻关系还存不存在?男方是否属于“重婚”?律师说…… 两次婚姻究竟还有没有法律效力?余宁国是否属于“重婚”?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陈小虎律师介绍,针对刘国青所遇到的情况,余宁国和刘国青两人婚姻关系随着“死亡申请”的出现,从法律意义上两人的婚姻关系自动解除。因余宁国再婚,余刘两人婚内感情本来不好,现在无法恢复两人婚姻关系。如果刘国青要重新找他人再婚,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死亡申请”无效,婚姻状况也能随之被证明,拿着法院的判决(裁定)的证明材料,可以登记结婚。 陈小虎律师还表示,余宁国不存在重婚,原因是“死亡申请”被相关部门认定之后,两人婚姻关系自动解除,余宁国的婚姻状况是丧偶,后余宁国可合理合法再婚。关于两人曾今的共有财产,两人可以私下协商。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蒋健则认为,刘国青和余宁国之前确实存在婚姻关系,有信息错误可以通过正常途径更正。在正常情况下,刘国青还在世上,并与家人有联系,就不应该属于申请死亡的范畴,男方余宁国如果想再结婚,应该先和原配离婚后再结婚。如果余宁国采取欺骗的方式用写“死亡申请”的方式结束两人的婚姻关系,后再和他人结婚,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应该核实是否死亡。 蒋健认为,两人的婚姻关系仍然存在,有效,可以恢复。如今男方再婚,可通过相应的程序,撤销男方再婚婚姻无效。从目前情况看,女方刘国青可以要求男方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另外,女方在更正自己的身份信息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损失应该由余宁国承担。 “男方不存在重婚,”蒋健说,重婚是同时和两名女性以夫妻的名义生活,男方本质上不存在同时与两人一起生活。男方的本意是去掉一段婚姻关系,再开始另外一段婚姻,本意不是兼而有之。目前,双方协商或走司法途径,都可以。 图文来源: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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