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反映“通江县人民医院郭仕平 拖欠民工工资”的回复 网友张永生A: 你于2018年7月13日在通江麻辣社区[群众呼声-问政四川反映“通江县人民医院郭仕平拖欠民工工资”,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院灾后重建项目采用BT模式建设,经公开招标由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荣公司)中选。尚荣公司将三期附属工程发包给兴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兴华公司又将该工程的堡坎发包给自然人刘水河,刘水河再分包给张永生。我院与张永生无施工合同和债务清偿关系。张永生诉刘水河、兴华建设公司、通江县人民医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2018)川19民终581号),认定通江县人民法院(2017)川1921民初2875号民事判决事实不清并予以撤销,案件发回通江县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判决并未生效。 解决办法:一是我院按照通江县人民法院重审结果依法履行相关责任;二是我院督促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审计,尽快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待审计报告出具后,我院将立即敦促尚荣公司、兴华公司、刘水河按合同关系清偿张永生的债务。三是信访人依法主张债务清偿。 该情况已向省委第12 巡视组、县信联办、县卫计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通江县人民医院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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