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随意闯红灯、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行等违法行为,已经成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之一,这些轻微违法不仅将自己置于危险境地,同时还严重影响路口的通行效率、通行安全,甚至严重影响城市的文明形象。
针对这些不文明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从7月13日起采用时下流行的“微信集赞”方式,劝导教育驾乘电动两轮车未戴安全头盔、不按正确道路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人要把自己的违法行为发至微信朋友圈,并要求集满一定数量的赞才能够被放行。让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教育警示作用在朋友圈扩散,从而带动引导身边的亲朋好友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为西昌市创建文明城市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但注意哦~~
这种处罚仅限于 电动两轮车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 (另:电动两轮车搭载三人以上,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从事非法运营的不能使用集赞方式)
下面是发朋友圈集赞的参考格式:
“我在XX地因XX违法行为被交警拦下,我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希望大家引以为戒,遵守交规,请各位点赞支持!”
“本人因驾驶( )违法行为被交警教育,在此发朋友圈集赞,请朋友为我点赞,也请大家吸取教训,别( ),文明出行,平安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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